中国
知情权
中国人需要知道更多政府信息 Oct 23rd 2003 | BEIJING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2500年前,子曾经曰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许孔子并没有这样说过,但至少以保密为能事的历代中国王朝是这样诠释的。如今他们的后代——这些共产主义接班人虽然对孔子那一套嗤之以鼻,却将信息保密发挥到极致。但民众却日益渴望变革。现在中国正在筹备一个信息自由法案,它可能会使信息保密措施由惯例变成特例。
周汉华是帮助政府草拟该法案的一位学者,他认为这条法令明年就可以颁布。其详细内容仍然保密,但周说该法赋予公民了解迄今为止被保护的信息以及要求政府公开其信息的权利。他表示这将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带来深刻的变革。
这确实是个大胆的预言,鉴于中国虽然接受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但仍然严格控制信息的流通。彻底的保密法令及法规助长了这一根深蒂固的陋习,使所有不受法律保护的政府信息都成了“内部信息”。 很多政府机构甚至连电话号码也是保密的,而且一直到90年代后期,连地方环境污染指数都被列为内部信息,免得公布了会使官方尴尬。
但经济变化却促进着政府开放自身。为了加入世贸,中国被迫废止或公开大量与贸易和投资相关的内部法规。去年,周汉文的团队接到命令,要起草中国自己的信息自由法案。中国猖獗的腐败也刺激了政府修订此法。公众无法详细了解政府的财政状况,这就使得官员很容易浪费或滥用资金。而且信息保密制度也会阻碍政府进行快速、有效的决策。各政府部门不仅拒绝向公众透露信息,连部门之间也互不通气。他们经常对自己到底掌握了什么信息一无所知。今年年初的SARS危机使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医院的员工因为不了解SARS的情况,所以无法采取应有的预防措施。这场疫病刺激了人们在政府控制的媒体中公开讨论公民的“知情权”问题。
但是不是有了这条法规,情况就会有所改善呢?到目前为止政府所仅有的几个尝试都不能令人满意。9月1日,北京市中心四个区之一的宣武区成为了市内第一个颁布该区信息自由法规的地方,法规要求政府在15天内向大众公开所有非机密政府信息。宣武区政府还设立了电话热线,市民可播打该热线要求获取信息。该区官员说截止目前最多人咨询关于政府为二次发展腾出地方而拆卸房屋的计划。但我提出定期公开一份总结咨询者关注热点报告的要求却被拒绝,理由为这些是机密。
其实根本不可能出现什么巨大的变化,除非中国修订已经使用了15年的保密法,然而这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但周汉华坚称,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偷偷摸摸,如今其颁布信息自由法的决心是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的。他说:“这是个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气才能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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