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国内业务才是王道
全球化放缓了许多律师事务所利润增长的速度
Oct 15th 2011 | NEW YORK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闻名遐迩的“走出去”战略并不一定是最赚钱的。美国律师杂志最近公布了世界前100的律师事务所的年收入和利润,并将这些大公司整理成五个群组,这分别是“消遣者”,“冒险者”“殖民者”,“征服者”,“世界公民”。每一个群组都低调的拥有高度盈利的企业。比如说伦敦的五个精英“魔法阵”公司,其中四个(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是世俗阵营盈利模式,每个合伙人分红多于150万美元。但是第五个司力达律师事务所属于冷酷型“消遣者”公司,每个合伙人盈利达260万美元。该杂志认为,这些迹象很难看出全球化与利润增长间有显著的关系。
1998的盈利数据公布之后,这些数据只排到全球的前50名。从1998年起,律师事务所合并和发展,有的事务所已经面目全非。但是通过追踪这些和以前经营业务相似的律所,可以发现增加律师国外执业人数通常与每个合伙人少幅上涨的利润有关联。(见图)。可以确定的是,所有事务所的整体盈利能力大幅增长,但这仅仅适合业务全球化的公司,但平均来说,大部分律所盈利增长很缓慢。
律师事务所大致以三种模式来经营海外合资企业,哈佛大学法律专业的Erik Ramanathan说到。第一种模式,被贝克麦肯思和其他律师事务所使用,半独立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到Verein(瑞士一法律联盟)中,。这些律师事务所本质上就是寻求成为当地律所(彼此提供法律援助)。这些律所规模虽大,但并不是最赚钱的。
第二种方式是很谨慎的方法,美国大部分纯正品牌的大公司都才用这种运营方式,比如美国世达,克利里,戈特利布,斯蒂恩和汉密尔顿律师事务所。他们在海外成立“滩头堡”办事处服务世界各地做生意的客户。同时牢记美国人期望——避免由兼并公司与加盟Vereine而引起的文化冲突。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最近的一次案例报告中,两位律所招聘人士Martha Sellers Klein和Joe Macrae告诉其学生们,即使是高度相似的美国和英国,在企业文化上也大有不同。Macrae先生(英国人)说一个美国合伙人可能通过吹嘘去年挣了百万美元来介绍自己,而英国人则会因为昨天板球输了而为之叹息。
第三种策略是冒险主义:在单一市场上下赌注。出于外籍人从事法律的当地规则,这需要他们把法律人才移国外办公,或者在海外寻求合适的人才。这样的情形很是棘手,美国一家律所Howery在布鲁塞尔投入资源并开展开展业务,结果失败倒闭。美国另一家律所Paul Hastings拨款建立了一个华丽的上海律师办事处,并拥有150名律师,在随后的几年里被迫大规模缩减人员。精明的策略至关重要,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魔法阵律所之一)称跨国交易有其特殊性,鲜有律所能稳操胜券。
总而言之,全球化让律所付出了很高的代价。对于许多律师事务所来说,国内业务才是盈利的根本。
感谢译者 0o。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