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的就业权
为你服务,还是为上帝?
是上帝的感召,但也有权利
Nov 12th 2011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雇主名字?“上帝。”他的地址?“天堂。”在更为自信的日子里,英国国教教徒在讨厌的官僚询问神职人员的职业详情时习惯于这样回答。但不管是好是坏,那些“宗教工作者”(这是更为现代的语言)只属于他们自己的法律与抽象范畴的旧观念正在逐步瓦解。
伦敦高级法院本周裁决,罗马天主教教堂,就本案来说是朴茨茅斯主教教区,应对一个现已死去牧师的行为负责;据称该牧师曾在一所儿童养育院里非礼了一个小女孩。之所以这样裁决,是因为教堂给予该牧师能够犯下非礼罪的地位,教堂与牧师间形成了类似于雇佣的关系。这一裁决将使神职人员犯罪的受害者更容易要求赔偿,而且可能最终迫使教堂当局对非礼受害人大宗赔偿,这在其它国家已有先例。
根据天主教会法规,牧师是根据他的主的意愿任命的,同样也可以依愿解职或调任。法院阉割了这一原则的灵魂,但却没有直接攻击其本身:教会法迷注意到,这项裁决根本没有提及牧师像其他人一样也是从业者。
英国最大的工会之一联合工会确实想让牧师也有与其他工人完全相同的就业权,包括免受歧视的权利。该工会称,在目前情况下,许多同性恋牧师更愿意在医院里作牧师,他们在那里的雇主是这方面无可挑剔的国民保健系统;而不愿意在教区里工作,那里他们可能会受守旧的主教管辖。该工会2008年进行的一次调查发现,他们面谈过的医院牧师中足有五分之一的人拥有同性伴侣。
如果教义中有规定,英国的平等法仍旧允许宗教团体在雇佣牧师(但不包括其他工作人员)时有基于性别或性取向的歧视。但最近的几个案例支持牧师入禀世俗劳资法庭的权利。很快就会有女性主教的英国国教中,如果因循守旧的教区因性别不肯提升女牧师,貌似她可以提出诉讼。
感受到时代变化的英国国教今年引进了一个名为“共同任期”的制度,保证了牧师的一些权利,诸如每周一天休息等。但这也意味着,能给教区牧师某种拥有居住房产的神圣 “牧师免费居住”制的逐渐结束。坚定的伦敦守旧主义者彼得•穆伦大人[注1]称共同任期为 “为了神职官僚”的利益而推行的“破坏性官僚主义骗局”。
撇开阴谋诡计不提,有关神职人员权利的法学分支发展迅速,让人始料不及。康沃尔郡(Cornwall)[注2]的一位女性牧师以不公平解雇状告卫理公会教堂;开始劳资法庭拒绝审理此案,但经上诉,该案终于可以通过法律系统裁决,并将于下周开庭聆讯。卫理公会教堂的律师杰里•霍桑(Jerry Hawthorne)说:“此案的讼争要点是:她是服务于人的,还是服务于上帝的。”对于具有世俗倾向的法官来说,这可能会是一个很让人挠头的问题。
[注1] Reverend Peter Mullen(1942.01.11- )伦敦市St Michael, Cornhill教堂与St Sepulchre-without-Newgate教堂现任教长。 [注2] Cornwall郡位于英国英格兰西南部。
感谢译者 悠悠万事97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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