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的名义
阿拉伯2012:制定新宪法的一年
2012年是阿拉伯世界制定新宪法的一年。埃及、突尼斯和利比亚将首当其冲。在推翻独裁统治并举行选举后,这些国家的新政府将任命专门的委员会,承担起草新宪法的困难工作。这些迈着踉跄的脚步走向民主的国家,会修订官员任期和选举规则等等。
在新宪法中,宗教的地位将是争议最大的问题。尽管政教分离主义者和非穆斯林宗教派别(如埃及的考普斯教派)持反对态度,穆斯林将仍然是所有中东地区国家的官方宗教和立法的依据。不过,这些国家的伊斯兰政党不会有足够的实力来推行类似沙特阿拉伯那样的伊斯兰法。
这对阿拉伯世界的妇女来说是个好消息,她们希望新宪法会改善他们的地位。埃及将改变关于女性国会议员数量的规定。但是,关于妇女的社会职能不应妨害她们对家庭的责任的条款大概仍会保留。突尼斯的宪法起草者们不会改变在财产继承上妇女只有男子一半权利的规定。即使经历了一场革命,几百年来的传统不会轻易改变。 (The Economist Nov 17th 2011)
感谢译者 西米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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