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龙与巴西的石油工业
石油,水,纠纷
对小面积漏油事件的夸大不但无法带来安慰,反而只会引起恐慌
Dec 31st 2011 | SÃO PAULO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里约热内卢海岸附近的海床裂缝里老早就出现的石油渗出如今已逐渐变成细流。另外,11月7日,当美国石油公司雪佛龙在弗雷德油田实施钻井业务时,由于压力的突升使得石油发生泄漏。
巴西环境局(IBAMA)对雪佛龙石油公司的石油泄漏事件进行了5000万雷亚尔的罚款(折合美元2800万)。12月23日巴西环境局以雪佛龙公司应急预案的不完善为由向其追加了1000万雷亚尔。石油行业的管理者国家石油管理局(ANP)也关闭了雪佛龙在弗雷德油田的一口油井并暂停了其在当地的油井钻探业务。里约州政府也诉请索赔15亿雷亚尔的赔偿。里约州北部坎佩斯(Campos)的一位联邦检察官则要求高达200亿雷亚尔的惩罚性损失补偿并呼吁撤销雪佛龙及负责其钻探业务的跨洋公司在巴西的营业。与此同时,联邦警察机关正打算对这两大公司的经理提起刑事诉讼。
自2010年墨西哥湾马康多油井490万桶原油的泄漏事故后,世界石油行业的管理者都无法再对石油的泄露事件心存仁慈。但是巴西政府这次对雪佛龙都不到3000桶的闪电突袭使得一些行业观察家不得不怀疑巴西是否真的愿意接受国外石油公司。巴西圣保罗大学的能源环境专家乔斯•高登柏格(José Goldemberg)表示:“巴西的应对措施与此次的泄露量根本不成比例。”巴西国有石油公司作为巴西石油业的巨头在弗雷德持有少数的股份,但是在这些诉讼和罚款中却没有一项是涉及到该公司的。乔斯•高登柏格(José Goldemberg)补充道:“如果是由巴西国有公司来实施钻井业务的话,我并不认为政府会对巨额罚款有同样的热情。”
巴西于20世纪90年代结束了巴西国有石油公司在巴西石油行业的垄断地位对其石油工业引进个人投资和外来投资。但是其近些年的政策却呈现“国家主义和平民主义”,驻里约的能源顾问兼国家石油管理局(ANP)前任官员阿德里亚•诺皮雷(Adriano Pires)这样说道。巴西这样的举措在一些最新的工程上将外企束缚在了一个次要的地位。在2010年巴西通过的一项法案中要求在最新研发的超深盐下石油(次盐层)领域,巴西国有石油公司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份(现有特权维持原样)。诺皮雷担心对雪佛龙的不恰当的处理只会让巴西对外资排斥的新情绪进一步加强。他表示,雪佛龙公司怠于将时间的细节公布于众而且在事故发生时表现的相当傲慢;而且以英语为主的新闻招待会也没能好好的向民众传达。他惋惜道:“这使得巴西当局有了另一声称国外石油公司在巴西经营钻探业务时漫不经心的机会。”
雪弗龙公司并没有对起初媒体的报道做任何辩解,而只是表示从技术角度其做了都是正确的而且它也尽可能与巴西各部门互相协作。防喷器(然而其在马康多是如此地失败)也按设计的正常运转,阻止了更大范围内的泄露。这次泄露的石油也没有抵达海岸;经过一次成功的清理之后水面残留的漏油还不到总共漏油的一半,而且都已经远离海岸。事故之后,雪佛龙公司承担了全部的责任(本以为其可以以此作为对刑事指控和诉讼的辩诉)。
实际上,与雪佛龙公司所遭受的罚款相比,其遭到的诉讼才从更大程度上是与巴西内部的政体有关的,而不是出于其对外资的抨击。联邦政府想在国家基金中拥有更多盐下石油的开采特许权并给每个州和自治区各分一份。但是在国会上,相关的谈判裹足不前。而弗雷德的石油泄漏事件则恰好给了产油区所在的州和自治区,像里约和坎佩斯(Campos),狮子大开口的新理由。
这场纠纷最终肯定会得到解决。但是外企的撤资则使巴西成为石油大国的进程遭受创伤。开发盐下石油需要世界范围内的专业知识。而且各地的石油公司都得依赖一些大的服务供应商:比如说,经营巴西许多连开采平台的跨洋公司,甚至包括一些为巴西国有石油公司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据国家石油管理局(ANP)前任官员David Zylbersztajn称,费雷德漏油事故仅仅表明了巴西针对严重的漏油事故准备地远远不足。他还指出了海军和石油公司不同部门反应的不一致。他说道:“如果有一个国际性的应急计划,那么是没有人会知道它的。”
巴西国有石油公司的前任总经理Ildo Sauer称,联邦政府则似乎对来自石油的钱该怎么花更感兴趣而不是确保怎样使得钻探业务能安全地实施。无论是巴西环境与再生自然资源所(IBAMA)还是国家石油管理局(ANP)都没能胜任监督安全和事故的预防。巴西环境与再生自然资源所(IBAMA)对森林了解得更多而不是油田,而且国家石油管理局(ANP)则主要集中在钻探作业的招标。他说:“他们都应该为此负责,他们只是在污蔑雪佛龙来为自己洗脱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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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译者 Travelinglight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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