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 搁浅的荷兰人 [注1] 多重国籍正在增加,但是一些国家依然对其抵制061 International - Dual citizenship.mp3
Jan 7th 2012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在荷兰黄金时期[注2]的高峰,商人们将货物和家人出口到四大洲的各个殖民地上。四个世纪之后,他们的后代似乎对于这样的冒险没有那么热情了。荷兰政府提出的一条新法规目标不仅在限制双国籍移民(2011年大约有2万人通过归化[注3]获得荷兰国籍),另一方面也让荷兰政府可以更容易剥夺超过85万的海外侨胞中获得外国国籍者的荷兰国籍。 住在华盛顿特区的一名荷兰人古斯·博斯曼称该提案“小气恶毒”。伊尔克·凯伊其是一位居住在纽约的荷兰公民,是该提案最响亮的批评者。他认为时至今日双重国籍最多就是“全球化的一个无害副作用”。 通过收紧其国籍法,荷兰正在逆国际大流而行。其它政府已经逐步放宽了类似政策。2008年智囊组织“移民政策学院”研究发现,世界上有超过一半国家容忍某种形式的双重国籍。亚美尼亚,加纳,菲律宾,肯尼亚,乌干达和韩国都在最近改革了国籍政策。海地和坦桑尼亚正在准备出台新法。即使对国籍有严格控制的丹麦,也在逐渐引入改变。 先不说允许多重国籍是否可取,它是否可行还是相对较新的概念。1849年美国历史学家,外交家乔治·班可洛夫特提出对他来说一个人有两重国籍就像一个男人有两个妻子那样不可容忍。1930年国际联盟[注4]声明“人人皆应有且仅有一个国籍”。一份欧洲条约要求国家限制双重国籍,该条约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失效。移民一般在获取新国籍同时必须放弃原有国籍,他们在海外归化之后原国籍所在国通常都会剥夺其公民权。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国籍的神圣地位,不过也有一部份原因是为了填补可能让移民逃避征税或是征兵的法律漏洞。 更大的自由化国籍法的一个原因是现实问题:双重国籍现在越来越难控制了。日益增加的移民和跨国婚姻意味着越来越多孩子出生在多国籍家庭中。例如,拥有第二国籍的荷兰公民数量2010年几乎达到1995年时的三倍120万,其中新生婴儿占了增加人数中的很大一部份。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的马丁·温特指出,政府过去曾一度可以迫使妇女只能获取其丈夫的国籍。在性别平等的时代这样的政策是站不住脚的。 吸收大量移民的政府也发现让他们保有其旧护照会有一些好处。研究表明那些不怕丢失其现有国籍的移民更有可能在新国家内寻求归化,之后这些加入当地国籍者比起长期以外籍身份定居者更有可能和本地文化同化。(要证明他们之后会成为好公民还是坏公民这一点则更为困难) 潮与坝 相反,向外输送移民的国家希望确保这些侨民不会丢失对祖国的感情。对于穷困国家来说,海外侨民是汇款收入,政治影响和间接荣耀的来源。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哥斯达黎加人张福林[注5]是一位归化的美国公民。另一些国家则希望为过去的错误忏悔。西班牙的历史回忆法试图抚平内战留下的创伤,向佛朗哥政权[注6]下逃亡的西班牙人后代提供双重国籍。该计划实施为期三年,12月27日是最后一天,那一天在哈瓦那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西班牙使馆门口排起了长龙。 对双国籍容忍的国家现在很少会想要重新取消其双重国籍改革,不过有一些国家看上去似乎很急于停止进一步的政策自由化。德国一般只赋予欧洲申请者双重国籍,11月德国政治家们否决了一份让外籍人士的德国子女可以在成年后保存其父母的国籍的提议。虽然双重国籍在法国还是被容忍的,1月1日开始法国的新公民都要签订一份法律文件,接受他们“呆在法国国内期间不能再拥有任何其它国籍”。法国极右派政党国民阵线领导人玛丽·勒庞想要完全终止双重国籍。 新世界,新护照 其它国家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国籍法改革。尽管美国政府在国籍问题上的立场基本是很自由的,美国的入籍仪式上仍然要求入籍者“宣誓放弃对任何外国领土的忠诚”。1967年要靠最高法院裁决才确定在海外投票选举的双重国籍公民不会丢失其美国国籍。美国有着与众不同的要求,所有持美国护照者不管身居何方都得向美国交税。这一点让很多合格的定居者对申请美国国籍望而却步。 在世界上很多地区,尤其是更穷困及更专制的国家里,双重国籍还是很不受欢迎的。非洲只有不到一半的国家容忍双重国籍。亚洲的坚持不接受双国籍国家包括日本和新加坡。中国坚持其大数量的侨民只能持有一国护照,但是简化了那些在外国归化的本土族人想要回国拜访时需要申办的程序。印度现在向那些因为所在国法律被迫放弃印度国籍的海外侨胞专门颁发“海外国籍”。该国籍持有者拥有大部份印度人享有的福利,但是没有投票权。亨氏顾问公司是瑞士一家专攻其所谓“国籍计划”的法律事务所,该所的克里斯丁·凯林指出瑞士很有可能对双重国籍作出更正式的容忍。 对于大多数普通公民来说,双重护照仍然看上去很可疑:是给予少数国际人的一种便利,或是给予大量不满者的一种让步,而并不是一种移民世界内的自然特色。5月荷兰一次民调发现超过60%的成人因为担忧大量从摩洛哥和土耳其涌入的移民潮,而觉得双重国籍是不可取的。荷兰的少数政府需要基尔特·威尔德斯领导的民族主义自由党[注7]在背后支持,而收紧的国籍法规就是政府联盟协议的一部分。多重国籍的黄金时代可能将要来到了,只不过不是现在。
译者注 1 - 标题取自著名的幽灵船Flying Dutchman,飞翔的荷兰人,在此讽刺荷兰人飞不起来了。 2 - Dutch Golden Age,荷兰黄金时代,指荷兰在贸易,科学,军事和艺术上领先全球的时代,前半段为荷兰获得独立的八十年战争时期(1568-1648),后半段直到17世纪末。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后来被郑成功赶走也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 3 - naturalization,归化,即主动获得出生国以外国家国籍的过程。一般要求申请者为长期定居者,且已定居一定时间。主要和借出生地或血缘关系获得国籍的过程对比。 4 - League of Nations,国际联盟,简称国联,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凡尔赛条约建立的国际组织,是第一个永久性的旨在促进和平的国际组织。最终国联没有能够阻止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二战之后建立联合国取代了国联。 5 - Franklin Chang-Diaz 中文名张福林,美国,哥斯达黎加双重国籍,曾出使过7次航天飞机任务,是最多次太空飞行记录保持者。他是美国第三位拉丁裔宇航员,也是第一位由外籍归化美国的美国宇航员,有四分之一华人血统。 6 - Francisco Franco,西班牙将军,1936年他发动军事政变,失败后爆发西班牙内战(1936-1939),他领导右翼西班牙国民军,内战后直到1975年逝世期间为西班牙的独裁统治者。 7 - Geert Wilders,荷兰极右翼政党Party of Freedom(自由党)党魁,以公开批判伊斯兰教著称。自由党目前在国会占席列第三位,2010年荷兰大选之后成绩第一的自由民主人民党和第二的工党谈判组成政府最终破裂,自由民主人民党随后和排名第四的基督教民主党结成联盟,因为席数依然不够,需要借助自由党的支持才能当任,因此造成近来荷兰政治偏右的趋势,收紧国籍法即其中之一。
感谢译者 nayilus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