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发 牢记机会成本永不忘 上周,我写了几篇专栏文章,是关于限制城市开发的成本的。在其中一篇,我写道: 我们的首要问题应该是:是否存在令人不得不接受的原因,不允许私营部门从事互利性的交易?假设有开发商想买块地,再在上面建栋大楼,因为他相信有各种各样的租户会愿意为使用这些空间付足够多的钱来弥补他的成本,这难道不就是以这项交易应该继续为假设而开始的最好原因?” 身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下,我同事评论: 在很多情况下,允许无限制的快速开发首先会导致那些把街区变成让人向往之处的特点消失。我同事注意到了这种由于住户想要把街区当作一道风景来感受从而低估这块地产上盖起的建筑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所有事情产生的扭曲。事实如此;但如果你要生活在一个街区,你也很有可能会因为所看到的周围其他建筑而想生活在那里,这也不假。这就意味着对开发商在某街区所盖建筑物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对现有社区是正的外部性。然而每个拆拆建建的新进开发商都会冒破坏一点社区迷人之处的风险。任何特定的工程都不太可能有这样的影响,但成千上万这样的工程加起来就可能会了。 对此我有几个疑问。首先,这个新进开发商一定会损害街区景致的假设是脆弱的。我同事指出如果拆拆建建较为频繁的话,纽约的很多高楼名胜就会消失。但是,很多我们今天赞许的在建筑热潮中出现的街区取替了那些常常为那个时代的人们中意的更为老旧的建筑。奥斯曼男爵的巴黎——一座当世奇城——取代了能够追溯到中世纪的街道与建筑;那个更具价值呢? 不过更重要的一点是:没人质疑保护是有价值的。但当私营公司和个人自愿交易时,我们知道这就是价值创造。价值创造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我们的假设也应该支持允许这些交易的发生。关于潜在的外部性——为负,正如建筑物拥挤和街区景观改变会损害现有住户一样;为正,就像知识外溢会提升生产能力、工资和都市发展一样——的考虑和决定政府是否介入貌似不太可能会促进整体福利都是正确和适当的。证明的重任应该落在要介入阻止自愿性、互利性交易和干扰私人溢出的人身上。否则——并且以往经验支持此观点——社会将趋于无法获得的价值创造型交易和正溢出。 谁都不能简单地说:让私营部门随意交易可能会毁掉那些原有美学价值大于后来代替它的东西,因此要严格规范!如果有人想阻止大众干他们要干的,他需要解释保护的好处大于开发的好处。而那常常是块难啃的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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