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无谬误 摘录自网络上广为流传的一封写给(犹太)原教旨主义电台女主播劳拉. 施莱斯辛格(Laura Schlessinger)的恶搞信。 Dec 19th 2002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亲爱的劳拉,你主持的节目令我获益良多。比如,当有人尽力为同性恋的生活方式辩护时,我只是简单地提醒他:《利未记》第18章第22节中明确指出同性恋行为是可恶的。仅此而已,别无其它。尽管如此,我对其它的一些具体法律和如何遵守那些法律仍有疑惑,确实需要你给出一些建议。 当我把一头牛当作祭品在祭坛上燔祭时,我知道这火祭的馨香是上帝喜欢的(《利未记》第1章第9节中有记载)。问题是我的邻居不喜欢这种气味。我应该击打他们作为惩罚吗? 我大部分的男性朋友都剪了头发,包括两鬓周围的头发,尽管《利未记》第19章第27节中明确禁止此种行为。他们违反法律,该是个什么死法? 根据《利未记》第25章第44节:我有权拥有奴仆,只要奴仆是从周边国家买来的就行。我的一个朋友声称这一规定对墨西哥人适用,对加拿大人不适用。你可以澄清一下这种说法吗?为什么我就不能让加拿大人做我的奴仆呢? 参考资料:《利未记》 :http://www.fuyinchina.com/n1745c291.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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