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JOBS法案 为资本主义“解除桎梏” 美国力图恢复首次公募的吸引力,博得掌声一片 Mar 31st 2012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历经多年对其金融市场不断堆砌各种新规,美国即将开始逆向采取一项温和的举措。3月27日,美国国会通过了JOBS(即“重振我们的初创企业”,此标题相当讽刺)法案,意在通过放宽对企业寻求融资的监管力度使其恢复增长(参见相关文章链接)。 该法案旨在解决首次公募(IPOs)的下降状况。2001年至2011年间的年度统计表明,在美国上市的小型企业数量比之前二十年下降了80%。 “IPO干旱期”并非意指企业无法筹集资金,有很多方法都能达到目的——从私募股本和私人配售到银行贷款等方式。但是公开市场的设立有其独到之处:能为新兴的、发展中的企业直接提供资本;能让早期投资者实现变现以及能使散户对股权所属公司进行索赔。 “干旱期”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富裕国家的经济并不活跃,而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企业原本以能在西方国家上市而谋得一席之地,如今在各自的本土有了更好的选择。而且繁重的各类法规也该受到谴责。 美国的这方面的法规过多了。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到多德-弗兰克法案,决策者们根据出现的各类财务危机和丑闻,针对会计、审计、薪资、公司管理及华尔街的市场研究均制定出了更加严厉的管制政策。其中一部分规定是形成良性市场所必需的,有了这些规定,投资者们的市场信心增强了,各企业因而成功募资。但是新规过多,执行起来付出的成本大于收益,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彻底审查即为其中一例。 让上市公司的老总们叫苦不迭的是,他们的企业恪守章程耗费很多时间,没有充裕时间来设计新产品。更让人担忧的是,前二十年建立起来的一些企业原本打算上市,可看到相关的繁琐程序就打了退堂鼓。原本期待打翻身仗的这些初创企业,现在的目标却是向Google或苹果公司这类上市公司出售自己的企业。 为解除管制喝彩 JOBS法案使一些新建的、成长中的企业摆脱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一些有关审计监督方面的要求,会让这些企业上市变得容易些。该法案会对即将上市的企业与投资者们之间的互动、证券包销商们的调查研究及新股发行时的广告宣传都将放宽限制。 这些举措将减少遵从成本,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信息。可惜,该法案其余内容却阻止了投资者披露有用信息。每家新建公司只能发布不超过两年的审计报告;每家私企在其股东数量达到2000人(相对于目前的500人)之前,可以不必在美国证监会(SEC)对其发行的股票进行注册登记(可引发广泛的信息披露要求)。这样一来,众多企业事实上会公然规避信息披露,一反常态,削弱其上市的决心。 该法案对“大众基金”(即通过互联网对大量投资者募集小额资金的方式)的企业豁免了大部分注册要求,这么做也欠妥。面向大众募资是企业创办者们募集原始资本的有效途径,但也成了唯利是图的小人欺骗“菜鸟”的好伎俩。参议员很明智,添加了一些温和披露信息的要求。有必要采取更多的防护措施,尤其针对债券经纪人。 JOBS法案并非完美,却为删减桎梏美国资本主义的法规开了头,这一点值得赞许。 from the print edition | Leaders [1]初创企业,泛指刚刚创立,且没有足够资金以及资源的各类企业。往往都有资金短缺、人才匮乏(通常只有创始人及为数不多的核心员工)、业务开拓吃力等等问题。而一般由大企业投资开办的子公司和合资公司不能算作初创企业。 [2]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 [3]新兴市场,是一个相对概念, 泛指相对成熟或发达市场而言目前正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地区或某一经济体,如被称为“金砖四国”的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以及后来兴起的南非、越南、土耳其等等。新兴市场通常具有劳动力成本低,天然资源丰富的特征。 [4]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多德-弗兰克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核心内容就是在金融系统当中保护消费者。 |
|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关于我们|ECO中文网 ( 京ICP备06039041号 )
GMT+8, 2024-11-24 10:04 , Processed in 0.146920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