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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4] 电子书行业太好赚?

2012-4-16 07:09| 发布者: migmig| 查看: 12170| 评论: 24|原作者: contrary

摘要: 在电子书行业的反托拉斯案中,读者可能不是终极赢家
电子书出版业

电子书行业太好赚?

在电子书行业的反托拉斯案中,读者可能不是终极赢家
Apr 14th 2012 | NEW YORK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本周,美国司法部(Doj)以密谋垄断电子书价格的罪名起诉苹果公司和全球六大书籍出版商中的五家,称相关人士在“曼哈顿的高级餐厅”内进行秘密会谈。对这件案,美国司法部有必胜的把握。但以这样的眼光看待电子书行业现状似乎太过狭隘了。

直至2年前,凭借Kindle电子阅读器雄霸电子书市场的亚马逊仍一直让出版商们以“批发模式”出售电子书。在此模式下,出版商能够制定批发价,但亚马逊却能以低于成本价出售电子书,如此一来那些新兴的电子阅读器制造商(如Barnes & Noble)就更难挑战近乎垄断的亚马逊了。“批发模式”压低了电子书的价格,使之能与实体书进行竞争。出版商和作家们也担心如果亚马逊一直雄霸电子书市场,最终就会强迫他们接受更低的批发价,迫使实力较弱的出版商和其他书商退出这个行业。于是当苹果公司(在2010年推出IPAD)为他们推出“代理模式”(即由出版商和书商来定零售价并给零售商一个固定的折扣)时,他们感到非常高兴。

后来亚马逊也向大型出版商提供同样的交易模式,不过较小的出版商就无此待遇,而许多电子书的价格上涨了。美国司法部说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苹果与六大出版商中的五家相互串通。(其中并不包括后来与iBookstore合并的兰登书屋。)

司法部不满的主要是在价钱方面消费者利益受损。其中三家出版商阿歇特出版集团(Hachette)、哈泼-柯林斯公司(HarperCollins)及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Simon & Schuster)已和司法部和解,同意两年内不进行限制零售商打折的交易。他们可以达成新的代理协议,但无法“阻止零售商降低出版商定下的价钱。”

但在反竞争行为当中价格并非唯一要考虑的因素,Bingham McCutchen的反托拉斯集团(一家法律公司)的联合主席莱夫•布莱德(Leiv Blad)说道,市场多样性也是其一。“对于出版商而言,试图提高价格是有利于竞争的,只要这种情况能让它们出版更多书,”他说道,前提是他们不是串通好这样做的就行。即便如司法部认为其能证明的那样,他们是串通好的,惩罚大型出版商也可能会殃及较小的出版商。

图书经销商独立出版集团(IPG)的负责人克特•马修斯(Curt Matthews)估计,独立出版商的电子书销量约占美国市场份额的一半。另一家独立经销商Smashwords的数据显示,自从苹果公司为其出版商开出代理价格后,其线上电字书店(iBookstore)的电子书的平均价格就下降了四分之一。但六大出版商的电子书平均价格在代理模式下却有所上涨。Smashwords的创始人马克•库克(Mark Coker)说,这可能是因为独立出版商要通过价格来吸引顾客,而大型出版商却更关心如何负担自身大笔的日常开支。

但独立出版商并无法享受亚马逊的代理价格,如今闹出这个反托拉斯案,就更不可能了。在最近的合同协商中,亚马逊提高了出版商要缴纳的其他费用,负担这些费用对小型出版商而言是最困难的。2月,IPG拒绝接受亚马逊提出的新价格,亚马逊就停止销售IPG的将近5000本电子书。这对IPG而言是个沉重打击,因为皮尤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亚马逊在美国电子阅读器及平板电脑的市场份额分别为62%和14%(正在迅速上升)。若亚马逊重新采取批发模式,那这两个份额可能会上升。

不过事情仍是有一线希望的。最近,《哈里•波特》的作者J.K罗琳开始在没有数字版权管理(DMR)的情况下在自己的网站Pottermore上出售她所有作品的电子书。DMR是一种数字加密技术,能防止盗版并保证一本电子书只能在一台电子阅读器上阅读。相反,Pottermore的数字档案中有一个水印,能为电子书购买者编码,以防剽窃。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在Pottermore上顾客们最多可以和8台电子阅读器分享自己新买的电子书。

没多少作家有足够的名气来效仿J.K罗琳。而出版商和代理商都害怕失去DMR。但“在音乐行业(在其中DMR基本上已销声匿迹)发生的事迟早都会在图书业中重演,原因和音乐行业一样,”电子书推荐网站Jellybooks的Andrew Rhomberg说道。若J.K罗琳的范例能够让电子书行业更快脱离DMR,消费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局限于一台电子阅读器,作家和出版商们(尤其是小出版商)也会有更多的主动权。

from the print edition |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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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contrary 2012-4-15 23:34
本帖最后由 contrary 于 2012-4-15 23:36 编辑

@nayilus @悠悠万事97 @migmig @aubreychen @Dezazer @yannanchen @uio4470 @Note.  
引用 je331ca 2012-4-16 01:46
Contrary君热腾腾的新作啊,我来观摩一个先^^

Readers may not be the ultimate winners in an e-book antitrust case
在电子书行业的反托拉斯案中,读者可能不是终极赢家

话说“反托拉斯法案”可以看懂,但似乎直接译成我们平时说的“反垄断法案”是不是更顺口,门槛更低些.(reader-friendly )呢..^^

对这件案

对这件案子?
对该案件?:P


that made for cheap e-books, competing against the print versions

电子书对应应该是“纸质书”吧...(从材料上对应嘛)
感觉“实体书”好像用的少些~~~虽然有听说过~


The price to consumers is the DoJ’s main beef. Three of the publishers, Hachette, HarperCollins and Simon & Schuster, have settled with the DoJ by agreeing to refrain for two years from deals that constrain retailers’ ability to offer discounts
其中三家出版商阿歇特出版集团(Hachette)、哈泼-柯林斯公司(HarperCollins)及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Simon & Schuster)已和司法部和解

和解——感觉像是两者有争端,之后互相让步。实际上是,司法部不满三家出版社,所以这里的“和解”是不是有一点译过了捏...“达成协定”可以吗?

For publishers to attempt to seek higher prices could be pro-competitive if it led to more output of books
“对于出版商而言,试图提高价格是有利于竞争的,只要这种情况能让它们出版更多书

把条件句放前面如何?
对于出版商而言,只要可以出版更多书,那么试图提高价格便是有利于竞争的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There they can send their new e-books to up to eight different e-readers.
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在Pottermore上顾客们最多可以和8台电子阅读器分享自己新买的电子书。

Contrary 君,这里我的理解是,there 指代的是亚马逊。
为了夺得顾客,所以他们提出了“共享阅读器可以高达八部(大意)”。
感觉共享八部是亚马逊的优惠条件。如果说是Pottermore的话,原句完全可以用, where的形式嘛...而且感觉之前在说亚马逊,突然最后一句开始回到Pottermore。(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还请指教类^^


电子书推荐网站Jellybooks的Andrew Rhomberg

之前英文名有译过来的...肿么到后来...忘记了吧^^

赞赞赞~~~










引用 bennick 2012-4-16 09:20
je331ca 发表于 2012-4-16 01:46
Contrary君热腾腾的新作啊,我来观摩一个先^^

Readers may not be the ultimate winners in an e-book ant ...

Hi, 我来拍个砖哈。

The price to consumers is the DoJ’s main beef. Three of the publishers, Hachette, HarperCollins and Simon & Schuster, have settled with the DoJ by agreeing to refrain for two years from deals that constrain retailers’ ability to offer discounts
其中三家出版商阿歇特出版集团(Hachette)、哈泼-柯林斯公司(HarperCollins)及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Simon & Schuster)已和司法部和解

和解——感觉像是两者有争端,之后互相让步。实际上是,司法部不满三家出版社,所以这里的“和解”是不是有一点译过了捏...“达成协定”可以吗?

请看柯林斯大辞典对settle一词给出的解释,VERB        庭外和解 If people settle a legal dispute or if they settle, they agree to end the dispute without going to a court of law, for example by paying some money or by apologizing.
  • In an attempt to settle the case, Molken has agreed to pay restitution...
    为了争取庭外和解,莫尔肯同意赔款。
  • She got much less than she would have done if she had settled out of court...
    如果她同意庭外和解的话,得到的肯定会更多。

    再参看各大中文报纸对该主题的报道,你不难得出,这里确实是”和解“的意思。


For publishers to attempt to seek higher prices could be pro-competitive if it led to more output of books
“对于出版商而言,试图提高价格是有利于竞争的,只要这种情况能让它们出版更多书

把条件句放前面如何?
对于出版商而言,只要可以出版更多书,那么试图提高价格便是有利于竞争的


这句话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所以你可以看看我的译文,多给意见啦!
链接:http://www.ecocn.org/thread-66332-1-1.html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There they can send their new e-books to up to eight different e-readers.
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在Pottermore上顾客们最多可以和8台电子阅读器分享自己新买的电子书。

Contrary 君,这里我的理解是,there 指代的是亚马逊。
为了夺得顾客,所以他们提出了“共享阅读器可以高达八部(大意)”。
感觉共享八部是亚马逊的优惠条件。如果说是Pottermore的话,原句完全可以用, where的形式嘛...而且感觉之前在说亚马逊,突然最后一句开始回到Pottermore。(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还请指教类^^


这个可能是你没有理解清楚的原因,因为受到DRM的保护,亚马逊,巴诺书店的这些所售电子书只能在一台固定的电子设备上阅读,而Pottermore上出售的哈利波特系列因为不受DRM的限制,所以它可以传输到最多8台电子阅览器上。你可以参看以下的平行文本:
链接:http://ikeji.tuita.com/blogpost/22623291
http://tech.hexun.com/2012-03-30/139907828.html  
http://www.dajianet.com/world/2012/0329/183476.shtml

P.S. 以上都是我的一点薄见,还望海涵,也请多多指教啊!




引用 je331ca 2012-4-16 09:28
bennick 发表于 2012-4-16 09:20
Hi, 我来拍个砖哈。

The price to consumers is the DoJ’s main beef. Three of the publisher ...

谢谢指教~一定去拜读#^_^。

大半夜看的,晕头晕脑的…谢谢您的链接,我应该先做好背景资料的工作的。

至于“和解”一词,我还想是再纠结下…就请无视我吧~
引用 contrary 2012-4-16 10:10
bennick 发表于 2012-4-16 09:20
Hi, 我来拍个砖哈。

The price to consumers is the DoJ’s main beef. Three of the publisher ...

For publishers to attempt to seek higher prices could be pro-competitive if it led to more output of books

这句的意思是只要提高价格能刺激出版商出版更多的书,那就是有利于竞争的;之所以提到出版更多书是照应前面所说的市场多样性,即如果市场更多样化了,那就不是反竞争行为了,故前面才说价格不是反竞争行为唯一要考虑的因素。
引用 bennick 2012-4-16 10:41
bennick 发表于 2012-4-16 09:20
Hi, 我来拍个砖哈。

The price to consumers is the DoJ’s main beef. Three of the publisher ...

嗯...扩展了很多内容。
引用 bennick 2012-4-16 10:45
contrary 发表于 2012-4-16 10:10
For publishers to attempt to seek higher prices could be pro-competitive if it led to more output  ...

有点儿明白了,谢谢大侠指点!
引用 nicola318 2012-4-16 20:48
支持啊~
电子书的市场,已经在一点点的扩大了。
随着阅读习惯的变化,未来的天下,应该是电子书的~
引用 ecocnbell 2012-4-16 23:31
建议将这篇译文放到主页的推荐人看下论坛里的另一篇译文,高下即分!
引用 nayilus 2012-4-17 05:09
标题的cosy意思很广,不光是说“好赚”,一般谈商界看到cosy一词就让人想到业内公司互相勾结,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意思。具体怎么翻我也很词穷,建议还是按原意的“舒服”来翻,不知道有没有更贴切的词。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
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向自己的顾客提供Pottermore的链接,并从中收取提成。
引用 xjding 2012-4-17 12:18
Random House, which joined the iBookstore later, isn’t included.重蹈覆辙
其中并不包括后来与iBookstore合并的兰登书屋。
========================
探讨:其中并不包括之后才加入苹果的网上书店iBookstore销售出版物的兰登书屋。
引用 lanyuer1987 2012-4-17 20:35
contratry老师,问个小问题,This let them set the wholesale price but let Amazon sell the books at a loss  后半句是不是应该翻译成 但是这让亚马逊在不知所措的买书。。  at a loss 不是不知所措的意思么
引用 Dezazer 2012-4-17 20:35

(0)
has a triumphalist tone
lz原译:有必胜的把握

只是“语气听起来有必胜的把握”啊~

(1)
近乎垄断的亚马逊了

个人觉得“近乎垄断”直接修饰“亚马逊”似乎有点问题

几乎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亚马逊?

(2)
给零售商一个固定的折扣

给零售商固定的分成?

(3)
同样的交易模式

经销模式?或者经营模式?

(4)
Random House, which joined the iBookstore later, isn’t included.
lz原译:其中并不包括后来与iBookstore合并的兰登书屋。

我觉得这里说的Randon House并不是与iBookstore合并。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一个是出版商,一个是苹果的在线图书市场。
意思应该是:“后来,Random House也通过iBookstore这个平台销售图书”

(5)
不进行限制零售商打折的交易。

“进行”是不是应该去掉?

不限制零售商打折出售图书?

(6)
They can strike new agency agreements, but cannot “prohibit the retailer from reducing the price set by the publishers.”
lz原译:他们可以达成新的代理协议,但无法“阻止零售商降低出版商定下的价钱。”

这句话我的理解跟lz有点差别~~

试译:出版商可以和零售商达成新的代理协议,但是出版商不能“禁止零售商以低于其设定的价格出售图书”。

(7)
law firm

法律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8)
co-chair

联席主席?

(9)
即便如司法部认为其能证明的那样,他们是串通好的,惩罚大型出版商也可能会殃及较小的出版商

“惩罚”->“处罚”?

前两个分句有点绕~~

如果它们确实是串通好了提高价格(司法部认为其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处罚大型出版商也可能会殃及较小的出版商?

(10)
苹果公司为其出版商开出代理价格后

没看懂~~额~~

(11)
agency terms

对于这个译为“代理价格”我存有疑问~~
感觉“出版商并无法享受亚马逊的代理价格”表意不太明确~
原意是“代理条款”,包括的内容可能不止“价格”

(12)
亚马逊就停止销售IPG的将近5000本电子书

用动词“下架”如何?

(13)
以防剽窃

这里为什么译为“剽窃”了呢?我觉得“盗版”就挺好啊~

(14)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lz原译: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

reroute如果是“夺回顾客”的意思的话,那么后面应该是from而不是to啊~

(15)
eight different e-readers

我觉得这个8里面应该也包括电子书购买者自己的那个“1”

(16)
若J.K罗琳的范例能够让电子书行业更快脱离DMR

“范例”改为“这一举动”如何?
引用 nicola318 2012-4-17 20:48
nicola318 发表于 2012-4-16 20:48
支持啊~
电子书的市场,已经在一点点的扩大了。
随着阅读习惯的变化,未来的天下,应该是电子书的~ ...

我们的阅读习惯还是纸书为主,但是不得不承认,电子书的方便与便宜。
各有千秋吧~
引用 nicola318 2012-4-17 20:50
nicola318 发表于 2012-4-16 20:48
支持啊~
电子书的市场,已经在一点点的扩大了。
随着阅读习惯的变化,未来的天下,应该是电子书的~ ...

确实,无论是工作,还是在家休闲,都会面对电子产品。
就连现在路上的广告,也升级为电子类的了。
也许,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改变,但是变化是恒定啊~
引用 悠悠万事97 2012-4-17 20:50
contrary 发表于 2012-4-15 23:34
@nayilus @悠悠万事97 @migmig @aubreychen @Dezazer @yannanchen @uio4470 @Note.

co-chair 联合主席
好像有些不妥:共同主席、联席主席、主席之一?

the antitrust group at Bingham McCutchen, a law firm   Bingham McCutchen的反托拉斯集团(一家法律公司)
Bingham McCutchen(一家法律公司)的反托拉斯团队

《哈里•波特》:人文正版为《哈利•波特》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感觉这里似有不妥。reroute应该是在他们自己的顾客买罗琳的书时被重新链接到罗大婶的网站,而他们却可以从老罗那拿回扣(for a cut)]


引用 contrary 2012-4-17 21:28
Dezazer 发表于 2012-4-17 20:35
(0)
has a triumphalist tone
lz原译:有必胜的把握
(1)
近乎垄断的亚马逊了

个人觉得“近乎垄断”直接修饰“亚马逊”似乎有点问题

几乎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亚马逊?

改为几乎垄断电子书市场的亚马逊

(2)
给零售商一个固定的折扣

给零售商固定的分成?

这里不是谈分成,是限制零售商最多只能打几折

(3)
同样的交易模式

经销模式?或者经营模式?

经销吧,经营偏了

(10)
苹果公司为其出版商开出代理价格后

没看懂~~额~~

额 就是苹果以代理价格购买出版商的电子书。。。

(11)
agency terms

对于这个译为“代理价格”我存有疑问~~
感觉“出版商并无法享受亚马逊的代理价格”表意不太明确~
原意是“代理条款”,包括的内容可能不止“价格”

根据文章,谈的基本上是价格

(14)
Amazon and other retailers agreed, for a cut, to reroute their own customers to Pottermore
lz原译:亚马逊和其他零售商已同意进行降价,以从Pottermore处夺回顾客。

reroute如果是“夺回顾客”的意思的话,那么后面应该是from而不是to啊~

这点见NA版解释

(15)
eight different e-readers

我觉得这个8里面应该也包括电子书购买者自己的那个“1”

我觉得不包括啊
引用 Dezazer 2012-4-17 21:35
nayilus 发表于 2012-4-17 05:09
标题的cosy意思很广,不光是说“好赚”,一般谈商界看到cosy一词就让人想到业内公司互相勾结,损害消费者利 ...

说实在的,个人觉得Pottermore根本没办法对亚马逊构成威胁,他们似乎也不存在什么竞争关系。
因为哈利波特的作者没有授权其他公司或者代理商出售她本人作品的电子版,而且Pottermore上出售的也仅仅是哈利波特的系列图书而已,所以我觉得Pottermore和亚马逊及其他出版商之间的“顾客争夺战”搞得我有点晕了~~
求版主指点~~
引用 contrary 2012-4-17 21:38
je331ca 发表于 2012-4-16 01:46
Contrary君热腾腾的新作啊,我来观摩一个先^^

Readers may not be the ultimate winners in an e-book ant ...
话说“反托拉斯法案”可以看懂,但似乎直接译成我们平时说的“反垄断法案”是不是更顺口,门槛更低些.(reader-friendly )呢..^^

反托拉斯其实很常见,而且如Dezazer君所言有某种特定意味,所以保留吧

电子书对应应该是“纸质书”吧...(从材料上对应嘛)
感觉“实体书”好像用的少些~~~虽然有听说过~

都行吧 看个人习惯咯~~

For publishers to attempt to seek higher prices could be pro-competitive if it led to more output of books
“对于出版商而言,试图提高价格是有利于竞争的,只要这种情况能让它们出版更多书

把条件句放前面如何?
对于出版商而言,只要可以出版更多书,那么试图提高价格便是有利于竞争的

额 有点不同,原文意思不是”只要出版商可以出版更多书“,这样说似乎是取决于出版商主观意愿,但原文的意思是”价格提高后的这种局面能否鼓励出版商出版更多书“,即提高价格是否会扼杀市场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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