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政策 残酷的事实 一个让人震惊的强制堕胎事件加剧了中国公众对独生子女政策的憎恶 Jun 23rd 2012 | SHANGHAI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图片上,年轻的妈妈躺在医务室的病床上,耷拉的头发遮住了脸庞。她看起来和躺在身旁的婴儿一样死气沉沉;23岁的冯建梅还活着,但产下的的女婴已经死掉了。当这个婴儿还在妈妈的子宫时,就已被当地计生工作人员安排实施的注射引产扼杀了。他们拘禁已有七个月身孕的冯女士,随后诱导她并对腹中胎儿实施了引产。 仅仅在三年之前,冯女士的遭遇或许也不会为外界所知了——居住在中国西北陕西省的偏远乡村,这一事件只不过是中国计划生育项目里又一个统计数字罢了。但她的亲属们将事实的图片上传到了互联网上;很快,众多微博就将图片传递给了全国各地数以百万的公众。中国公众在互联网上表达了他们的愤怒。他们谴责的不仅是冯女士所遭受的残忍对待,更是独生子女政策本身。 社会知名人士也加入了对这一政策的批判。“六月的这次暴力强制堕胎事件在陕西绝非孤例。”携程网(中国最成功的旅行服务公司之一)首席执行官梁建章在中国版的推特—新浪微博上这样留言。他还说:“废除荒谬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根除这类不幸事件的惟一方法。”梁先生的帖子已被转发超过18,000次。 中国独立人口学家何亚福也是这一政策的批判者,他说:“此次丑闻事件是对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公共形象的一次打击。”尽管近些年许多人学着去忍受它,但这一政策从来都没有过好口碑。1983年,中国有1400万妇女(许多都是被强制)由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了人工流产;2009年,这一数字仍有600万。近几年的数字有所下降,是因为政策更鼓励地方计生工作人员对超生儿征收罚款了,而不是完全制止生育。 对超生儿的罚款也被称作“社会抚养费”。何亚福先生估计,自1980年以来,政府此项收费的总额超过2万亿人民币(约合3140亿美元)。未能支付罚款意味着这第二胎就是“黑娃”,不能获得住户登记文件,或者叫“户口”,而只有有户口才能享有像教育权这样的基本权利。罚款金额因地而异。一对上海的夫妇要为第二胎交上11万元(约合17,300美元)罚款,这一数额是上海市人均税后年收入的三倍。罚款金额也随收入而增加,有钱人甚至要为此支付数百万元。 对居住在农村冯女士来说,罚款相对较低,是4万元。她可以选择选择交了罚款留下孩子,但却承担不起。她的丈夫邓吉元在当地水电站工作,月收入4000元(约630美元),但还需要更多钱才交得起罚款。于是在5月30日,邓先生出发前往内蒙古的煤矿找事做以增加收入。恰是在他离家不久,计生人员扑来了。 起初,一打的计生工作人员试图强迫冯女士上车,她逃到了姑妈家里,但计生人员再次破门而入,继而她又逃到了附近的山里,在那儿她躲在一个朋友家的床底下。“逮到她的时候,他们(计生工作人员)还笑了”,冯女士的丈夫邓先生说。其中一个人强迫她签了表格(理论上,当事人的同意是必要的),接着一针引产剂就注入了她的腹部,30个小时后,冯女士产下已经死掉的婴儿。 不只这一例 冯女士的事件在公众中广为传述,而有些人早已在抨击独生子女政策了。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原副教授)是少数一些公开批评(对超生)罚重款的人士之一,他把这称作“恐吓费”。杨先生和他的爱人拒绝为第二个女儿支付罚款,违抗的代价是杨先生丢掉了法学教授的工作;四月份时,杨先生爱人的账户又被划拨走了240,300元。为示抗议,杨先生已通过自己的微博账户在网上发起了一场“请愿”运动。 坚持独生子女政策的主张式微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这项政策本身漏洞百出。2007年的时候就有一位计生官员估计,独生子女政策实际适用范围不到中国总人口的40%。有得当的人脉就能在罚款上打个折扣;住在农村的夫妇如果头胎是个女孩,早就被允许生二胎了;还有许多看起来甚至有些很随意的规定。比如在上海,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从事渔业且出航时长达五年以上,这对夫妇就可以要第二个孩子了,不会被罚款。 然而,没有哪项政策漏洞能帮得上冯建梅。6月14日,陕西省政府向冯建梅女士道歉,并称相关计生工作人员将被解职。但这种处理只是治标不治本。“我没钱交罚款,就意味着我们该受这丧子之痛吗?!”冯女士的丈夫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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