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被废除13年后,花旗集团前CEO桑迪•威尔重新提出分拆全能银行,甚至还有人提出应建立更丰富和更深入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种做法是不是太过激进,银行体系改革还有没有别的出路? 银行改革 团结一致,绝不分拆 分拆全能银行并不是个好主意,因为还有更好的办法能提高其安全性 Aug 18th 2012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对于病变的器官来说,进行外科手术是一个诱人且较为彻底的处理方法,但同时它也会给身体的其他部位带来破坏性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分拆全能银行①的投资业务与商业业务是一个错误选择的原因之一,因为这样做并不能 帮助纳税人规避粗心大意的银行给他们带来的风险。 在经济危机开始之时,银行业巨头如花旗集团②和苏格兰皇家银行(RBS)③几乎面临倒闭。早在那时,有关分拆全能银行的讨论就已经声势浩大地展开了。但最近,这一话题 再次引发了人们的争论。作为一部大萧条时代的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④规定银行的零售业务与投资业务必须划分开来。而桑迪•威尔⑤在上世纪90年代将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同时也借此帮忙“埋葬”了这部法案。上个月,他出色地扮演了一次核心人物的角色:现在他希望银行监管者能撤销他之前做下的决定。欧洲人也同样在考虑是否要分拆银行的零售业务与投资业务。德国财政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⑥称他并不“排除”采取这种行动的可能性。而英国商务部大臣文斯•凯布尔⑦则幻想着把苏格兰皇家银行的业务给分拆开来。 痛斥全能银行的人拿出了三个理由来反对全能银行的建立。第一个理由基于这样的一种想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腐败现象,这种文化上的不良影响会蔓延到银行其他“健康”的部门,也就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存款的那些部门。第二个理由是全能银行的存在对金融稳定构成了威胁,因为全能银行通常都比那些专注于某些特定业务的 其他银行(同业/同行)更大更复杂。而第三个理由就是投资全能银行极不划算。威尔先生之前担任过CEO的花旗银行,在过去的五年中已丧失了其94%的价值,而苏格兰皇家银行则丧失了其96%的价值,着实具有“皇家风范”。 然而,所有这些批评都不足以证明对全能银行进行全面分拆 是合理的。所有的金融问题都来源于投资银行业务这一“赌场”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经济危机的核心问题是债务过重,而且这些债务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由房产作担保的。诚然,批发市场在积累这些债务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但正是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将贷款借贷给个人或开发商最终变成了不良贷款才推动了这一过程。现在由于这些信用渠道都被堵住了,因此帮助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投资银行业务就成了为信誉良好的企业输送资金的一个重要方式。 全能银行会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这样的说法也是令人质疑的。因为全能银行从事的业务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他们能将风险分散开来。比如,在此次经济危机中有一些银行,如摩根大通公司⑧在投资银行业务⑨方面遭受了巨大损失,但它 可以通过零售银行业务⑩收入加以抵消,反之亦然。而雷曼兄弟⑴和贝尔斯登⑵没有这样的对冲来防止经济损失,最后便崩溃了。现在许多公司都选择发行债券,而非向银行贷款。这意味着单纯的零售银行将会亏损,而那些拥有批发部门的银行则能通过把一些公司引向债券市场提高他们的利润。 对股民来说全能银行比其他银行更差这样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尽管全能银行表现并不良好,但它们正在从单纯的投资银行手中夺取一些领域的市场份额,如债券、货币和大宗商品等(见另文)。最后,尽管呼吁分拆全能银行轻而易举,但实际执行却是异常艰难。 银行分拆后,股东和债券持有者应当获取分拆后的一部分资产。但想要理顺具体哪一部分资产应当由何人持有很困难,无异于一场噩梦。 更好的方法 当然,为了避免纳税人再次支付数十亿美元将银行体系从它自己 摆下的烂摊子中拯救出来,做出改变是十分必要的。正是由于全能银行具有此等规模,它们才变得十分危险,因为它们知道,一旦出现问题政府一定会为其纾困。但大部分全能银行规模太大,以至于直接将它们一分为二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像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银行拥有的资产都远超过了一万亿美元,对这样的银行直接进行分拆,结果就会出现6家而非3家系统重要性银行⑶。 现在已经有人为银行分拆问题提供了更好的方法。英国一个独立委员会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采用“围栏”来强制全能银行的零售银行 部门与投资银行部门建立起自己的资本缓冲区,保护存款人免遭投资银行带来的损失,但与此同时保留一些多样化的收益。而英国政府也打算采纳这些建议。如果能再增加一些方法,如要求各类银行持有更多资金这样的新条例,以及(关键的是)努力让私人债权人来承担这个破产的机构带来的损失,这样,一次彻底的外科手术带来的伤害就不会如此严重了。 背景参考: ①全能银行:http://baike.baidu.com/view/1252644.htm ②花旗集团:http://baike.baidu.com/view/27688.htm ③苏格兰皇家银行:http://baike.baidu.com/view/21588.htm ④《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http://baike.baidu.com/view/301016.htm ⑤桑迪•威尔:http://baike.baidu.com/view/1161148.htm ⑥沃尔夫冈•朔伊布勒:http://baike.baidu.com/view/5313385.htm ⑦文斯•凯布尔:http://finance.qq.com/a/20101109/002089.htm ⑧摩根大通公司:http://baike.baidu.com/view/1066106.htm ⑨投资银行业务:http://baike.baidu.com/view/1267499.htm ⑩零售银行业务:http://baike.baidu.com/view/1526422.htm ⑴雷曼兄弟:http://baike.baidu.com/view/390706.htm ⑵贝尔斯登:http://baike.baidu.com/view/1248453.htm ⑶系统重要性银行:http://baike.baidu.com/view/6264815.htm 各位有空的话给点指导意见,耳朵在此谢过:@_易雪_ @shadoweing @echo.chan @zhouhuarui @nayilus @敛刃 @林木木 @Bear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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