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是最出色的总统 大问题:杰西·诺曼(Jesse Norman)认为那位机智谦虚、组建“政敌团队”的总统最为出色…… 《INTELLIGENT LIFE》杂志,2012年11、12月刊 扫视一下总统山的照片(要能看到实物那就更好了),你会看到四位都有很大机会问鼎美国最伟大总统宝座的人选。 首先是华盛顿(Washington),在独立战争中打了胜仗,将军队控制权还给民事政府。他未发一言主持了1787年夏天在湿热的费城举办的宪法大会。他在1796年放弃了总统一职,拒绝成王而回到自己的农场上。 然后是杰斐逊(Jefferson),他起草了独立宣言,也是将美国国土面积翻倍、并开放了西部前沿的路易斯安那收购案的主持者。还有泰迪·罗斯福(Teddy Roosevelt),他曾带领莽骑兵冲上圣胡安山,建立了美国海军,推翻了垄断企业,并建立了美国的国家公园系统。 但是华盛顿已经是神化的人物,杰斐逊则是一位狡诈的伪君子,他背叛了其总统兼好友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而且在宣扬人人平等的同时却没有释放自己的奴隶,老罗斯福尽管在和平时期有着卓越的才干,但他的领导能力从未接受过战争这一终极测试。他们都不是问题的答案,对我来说最出色的总统是四人中的最后一位,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 和其他几人不同,林肯(第16任总统,1861-1865年间在位)是在困境中长大的。他出生在只有一个房间的小木屋里,9岁就失去了母亲,只受过一些最基本的正式教育,后来做小生意也失败了。他靠翻阅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所著的《英国法释义》自学了法律。他身材高高瘦瘦,长相让人不敢恭维:曾经有人指责林肯两面三刀,林肯的回应是如果自己真的有两副面孔,他是绝对不会拿这副丑脸出来吓人的。他只任了一届众议员,在任两年后就凭借自己在全国反奴隶制的名声开始竞选总统。 为什么说林肯最出色呢?因为他是一个政治天才,利用个人魅力、深藏不露以及联合各大派系争取所需的代表人,最终成功赢下总统大选。因为他召集了当时最有才干的一批政治家成立并主持了著名的“政敌团队”。因为他机智、谦卑同时也有很强的自制力,在面对个人不幸,包括两个孩子的夭折时能够将自己的绝望隐藏起来。因为尽管他手下的将军笨拙懦弱、官员无能,外加一大批互相矛盾的劝诫和否定,他还是在美国史上最可怕的冲突——南北战争中战胜对手。因为他战胜了外界的反对,战胜了自己内心的怀疑,解放了奴隶。因为他重新照亮了美国的道德方向,展示了美国是建立在自由和选择,而非血统和古老特权之上的国家。因为他订立了宽宏大量的重建计划。因为他很多为美国所说的话,从《分裂之家》演讲,到盖兹堡演讲及第二次就职演讲,直到今天依然让人难忘。最后,因为他以身殉职,死而后已。 杰西·诺曼是英国赫里福德的保守党议员,著有《大社会》和《慈悲保守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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