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斯福是最出色的总统 大问题:克里斯托弗·洛克伍德(Christopher Lockwood)选择了对公正社会作出最佳定义的总统…… 《INTELLIGENT LIFE》杂志,2012年11、12月刊 美国早期的总统多乏善可陈!当然我不是指华盛顿,如今他在人们心目中已是超凡入圣的人物。平心而论,我也不是在说美国开国的前几位总统,他们都是美国独立革命的先锋,是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但是在他们之后,一大群平庸之辈陆续而来,像是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米勒德·菲尔莫尔(Millard Fillmore)、切斯特·阿瑟(Chester Arthur)等等。现在除了提到林肯(Lincoln)的名字还能让人浮想联翩外,整个19世纪所有其他美国总统都是非常不起眼的角色,而且大多数都已被世人遗忘。 但接下来在1901年,由于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遇刺身亡,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即位总统一职(第26任总统,1901-1909年间在位)。精力充沛的他重塑了总统一职的权力和责任,开启了现代美国总统的先河。他除了在白宫里的那段时间之外,本身也曾当过警察局长、州长、士兵、自然学家、运动员和作家,而且在所有这些岗位上都做得非常出色。他把机会平等这一理念作为其政治思想的中心,在这一点上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曾说过:“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没有人不受法律保护。”在我看来,这是用一句话来定义公正社会所能得到的最佳答案。 他实施这一理念的方式也让人赞叹不已。当时的美国被权力膨胀的巨型公司主宰,这些托拉斯企业肆无忌惮地使用自己的政治和经济权力,排挤商业竞争,扼杀新点子的发展。老罗斯福正面挑战了这些企业的垄断权力。他也提出了全民医保的概念,虽然这个理念要到整整一个世纪后才被实施。他在工会和雇主之间进行了调解。他是美国最伟大的环保主义者,在全国设立了5个国家公园和150处国家森林。他温言在口、大棒在手的风格在海外为美国赢得了尊敬,而且基本上把美国的庞大实力用在善举上(有部分,当然不是全部菲律宾人可能对此会有异议)。通过他的委任,犹太人第一次进入了美国内阁。他积极宣传硬通货的益处,还两次在击败威廉·詹宁斯·布莱安(William Jennings Bryan)的大选中出力。 但老罗斯福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他浑身散发着乐观向上的气息,将美国总统一职(他曾称美国总统一职不过是个“仗势欺人的讲台”)转变成了一项今天在美国乃至全世界深具影响力的重要职务。这么做有利亦有弊。不过老罗斯福首创了每日总统简报,总统专访和照相,而正是这些措施逐渐将美国总统变成了自由世界公认的领导人。当人们想起美国积极进取的精神时,脑中浮现的往往就是老罗斯福。不过请不要称他泰迪(Teddy),他可讨厌这个昵称了。 克里斯托弗·洛克伍德是《经济学人》的美国版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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