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 为服务业发展开路 中国最有潜力的行业将受益于税收改革 Mar 2nd 2013 | HONG KONG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在民主国家,民众的压力通常会影响到税率。而在中国,税率更像是一项调节经济的工具。2006年,中国政府开始免征最后一项陈旧的税种——农业税,以期能缩小城乡差距。而现在,它又开始聚焦于改革服务行业税率,促进其加速增长,因为这个行业相较于工业能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同时污染更少,而产出却相当。 该项改革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见表)。从2012年1月始,上海是第一个进行试点的城市。虽然这项改革仅仅吸引了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力,远不及改革试点一年前所开始的房产税改革,但其影响力却更为显著和深远。 房产税的试点范围仅限于上海和重庆。与之不同,增值税改革被迅速推广到了相邻的城市和省份。来自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Lachlan Wolfers谈到,他预期这项改革在年底前将会覆盖全国。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有形货物征收增值税,该项税收约占税收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与此同时,针对服务,中国政府征收的是营业税。营业税是根据公司的销售收入来征收的。这项税收的不成熟之处在于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是投入的成本,所以公司的供应商向公司所收取的增值税也被包含在内。营业税因此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也就是说,在向供应商购货时公司虽已交纳过增值税,但这部分税收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基础。 从征税原理的角度来讲,增值税能够避免此项弊病。和之前一样,公司的纳税基础是其销售收入,但当他们向征税人员交出所得款项后,他们可以申请“进项抵扣”,即扣除他们已向供应商交纳的增值税。最终只有生产环节中产生增值的部分构成了计税基础。 据中国财政部说,改革至今,增值税已累计少征400亿人民币(等值64亿美元)。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了约40%。在一些城市,如果试点下来公司的税负不减反增的话,甚至可以申请部分退税。然而,如果财政部的目的仅仅在于降低税负的话,它只需降低营业税率即可。该项改革真正的目的在于矫正被扭曲的经济,而不是简单的少征税。 可惜的是,该项改革为其不完整性所局限。虽然邓小平曾鼓励改革者们要“摸着石头过河”,但决策者们在创新的问题上仍然只是小打小闹。在增值税的问题上,小打小闹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剧烈的变动将会使发票的机制产生巨大的变化,同时陷很多地方政府于政府收入巨额减少之境地,从而拖垮很多企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Robert Smith如是说。 然而,只有打通货物生产的各个环节,增值税才是最适用的。中国改革的小打小闹局限于七大行业,同时地域范围也有限。不在改革范围内的企业不实行营改增,所以他们无法就购入的已经交纳过增值税、构成服务成本的部分进行任何抵扣。这项改革实际上已经使得中国的国境内产生了类似跨境交易的现象。试想:如果一项单一合同下,有一部分是应当缴纳增值税,剩下的交纳营业税,那该怎么办呢? 反对的最强音源自交通运输企业。他们过去交的是3%的营业税(其他企业交5%)。现在他们必须支付11%的增值税(其他企业支付6%)。同时,利丰研究中心的Teresa Lam指出:他们不可以抵扣过路费和保险费,而且他们只有在新购货车时才能抵扣为此支付的增值税。另一个问题就是试点范围存在地域限制,因此交通运输业作为将货物从一地运往另一地的行业势必会产生问题。毕马威的Wolfers先生说,他希望当营改增延伸至电信行业时(最快七月就开始实行),试点范围能遍及全国,这样就不会产生地域问题了。 尽管困难重重,但是营改增已经开始结出硕果。税务局鼓励企业尽量减少应当征收营业税的业务,更多地将此部分业务整合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新的税改更有利于劳务的自然合理分工。据中国新闻报导,钢铁制造企业正在剥离运输部门,同时制药企业正建立独立的研发中心。架构凌乱的中国商业巨擘们也正着手于建立单一的支持部门。如果一家公司在中国有50个法律实体,它是不需要50个财务总监和50个税务总监的。这些好的改变将便于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随着增值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其机制将会不断健全。 |
sonatoru 发表于 2013-3-5 15:48
.A big bang could have overwhelmed companies, which need to change their invoicing systems, and expo ...
leonshisu1: 嗯,那一句逻辑关系的确不太对。已改。至于说服务种类,好像不太这样说。税法里就说七大服务行业。大的服务业是产业的概念,应该不太会搞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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