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立性
交错万分的网络 美国发布的互联网新规大部分是明智的,然而问题的根源却并未被触及 英国《经济学人》杂志 2010年12月29日文章
对于“网络中立性”这一激起无数热情的话题,要想解释清楚是极难的。拿这个话题去问问五个科技怪胎,你可能会得到六个不同的答案。其基本的涵义听上去简单十足:不论其来源、目的地以及内容为何,各数据包在网络传输中均被同等对待。然而难点在其细节上。比如,如果某些人想要通过付费的方式让自己的数据传输的更快一些,该怎么办?如果整个带宽都被别人霸占着,又怎么办?这些都不是政客们宣扬几句捍卫言论自由和创新的口号所能解决的,不管他们是支持还是反对“网络中立”这一无法定义的概念。 关于网络中立的争论在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发达市场和最不具竞争力的市场之间最为激烈,这一点不算是巧合。持支持态度的民主党认为,网络中立原则可以防止网络运营商为了私利而提供不平等的针对性服务。例如,同时提供宽带接入和电视服务的有线电视公司可能会试图阻止网络视频的传输。而与此同时,共和党人担心网络中立性会成为政府接管互联网的合法借口,继而会抑制创新(而正是政府资助的工程孕育了互联网的诞生这一点却无人提及)。
站在消费者立场上来讲,两边说的都有道理。没有网络中立原则,就无法明确阻止网络运营商封杀某些网站或服务。而过度的管制对于当下的互联网而言也确实会抑制创新。提供更快更好服务的公司应该被允许收取额外的费用,正如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一样。
因此,美国电信监管部门12月21日通过的新规惹来正反两方狂热者的抱怨,总体来说是一个好现象。联邦电信委员会发布的三项新规中,有两项是比较明确的。第一项是禁止网络运营商阻止合法内容,除非出于合理的网络管制(这一例外是为了确保垃圾邮件以及拒绝服务攻击等可以被阻止)。第二项要求网络运营商公开其网络管制原则,以使消费者和企业明了什么样的内容可能被封掉,以及被封的原因。
而难就难在FCC发布的第三条规定:禁止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这里的“区别对待”就是指允许一些数据包相比其他而言传输的更快。而对于纯粹的中立主义者们来说,任何形式的区别对待都是不能接受的。他们认为:FCC对于他们认为合理的区别对待的允许,是一个极大的漏洞。这在本刊看来有点过于保守。为什么公司不能够多收取费用呢,假如它能够提供更快的视频传输,或者为游戏玩家提供专门线路以保证连接的通畅?类似的“快速通道”已经被广泛采用:通过额外付费,你可以获得速度更快的网络连接,甚至还可以获取一个专用“内容传输网络”来加快速度的传送(许多大型公司正是如此)。在一些国家,你还可以获取一个针对游戏优化的网络连接。
不幸的是,新规中有两点值得注意,此外,还漏掉了很重要的一点。第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新法规的不明确性。尽管合理的区别对待是被允许的,但是FCC说通过付费的方式获取优先权会引来举足轻重的担忧。换句话说,FCC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快速通道,但是也不倾向于明文规定表示允许。所以,快速通道的命运就落在了法官的手里,而这是令除了律师之外的所有人都感到头疼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FCC在新规中对移动运营商放宽了规定,即允许阻止一些流量。无线运营商指出,他们的带宽远比固定网络少的多,且极易受长期占据大流量的数据影响。然而不论是对无线运营商还是固定网络运营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限制每月流量,超过的流量按兆数收费。而所需的仅仅是基于使用流量的收费制度,完全不需要一个全新的监管体系。同样地,这在其他一些国家也已被采用。
问题的根源
上述这些细节固然重要,然而争论越是激烈,就越让人唏嘘人们对于这一点的忽略:美国的因特网接入条款中没能解决潜在的缺乏竞争问题。在其他一些发达国家,运营商即便封杀一些网站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用户可以转去使用其他运营商。这是因为大型电信公司要想上门安装其网络,就要提供价格更低速度更快的服务,这样就确保了运营商之间有力的竞争。而在美国用户并没有多少选择。对于美国的政客们来说,抱着网络中立性喋喋不休,比让有线电视公司和移动公司对外公开其网络的接入口要容易的多,然而后者对于网络开放才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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