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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民意还是民众?

2011-4-26 09:01| 发布者: Somers| 查看: 11884| 评论: 20|原作者: skittos

摘要: 直接民主

058 International - Direct democracy.mp3


直接民主

民意还是民众?

是否越多人参加投票就表示越民主? 公众权力有其危险性。


Apr 20th 2011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还在2004年的时候, 赛义夫•卡扎菲(当时被看成是利比亚统治者中的改革少壮派)一边把肉块扔向饲养的数头孟加拉虎, 一边对一名外宾谈论他的政改纲要。他计划把其父对直接民主的涣散理论建成真正的政治体制,理想的做法是效仿瑞士的政治形式。

现在再看这个特殊政治奢望会觉得荒诞可笑,然而他(对直接民主)的大致赞许心情却是普遍常见的。在阿尔卑斯联邦政体中【1】, 公民一年可以为本地和全国的民意调查投票多达30次以上。事实证明,这种政治制度对各类形色的政客和选民都具有诱惑力。

瑞士公投有些是出于政客要求,而许多是称为 “创制” 的公投,即对由公民请愿提议而产生国家法律的投票。近年来,这些公投使政府的医疗保险已经扩展到覆盖另类医学;对犯有重罪以及福利诈欺罪的外国人实行强制出境;并禁止修建筑带有光塔的清真寺。



赫尔维蒂人(瑞士人)对直接投票的热衷影响了全球的统计数据。在所有全国公民投票的记录中,仅瑞士本身就占居了将近1/4的投票次数。智利天主教大学的一位政治学家大卫•奥特曼指出,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一所名为“欧洲创制与复决研究所”的智囊机构(IRI-E)表示,在过去的20年中,共有100多个国家程度不同地引进了直接投票程序。

政客也许越来越热衷于取得公众对新法律的支持,但很少有人愿意让选民来制定法律的内容。他们认为:这样只会产生暴民法则而不是更多的民主。只有像瑞士州这样具有既密集又富于凝聚力的选民区,才是这种投票能够发挥作用的异常理想之地:选民在投票前能够足以充分地讨论提议,并在投票后成熟地接受结果。

因此,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给予选民“瑞士型”权利,允许他们把自己的提议放进投票箱。自1980年以来,在所有公民倡议(创制)的全国公投记录中,90%属于瑞士和其他六个国家:意大利,列支敦士登,乌拉圭,立陶宛,拉脱维亚和匈牙利。国内地区级公投的情况则各不一样:美国虽然是从未举行全国公投的少数民主国家之一,但去年加州要求其选民对14项地方提议进行投票;日本自1996年以来,已举行了数百次地区性投票。

泛欧州公投也已经为时不远。 2012年4月1日起,欧洲公民倡议(ECI)将允许欧盟会员国人民向欧盟委员会请愿立法。准则之一是从1/4的成员国中收集100万个(占0.2%欧盟人口)签名。内容带有“明显毁谤、无聊琐屑或无理取闹”的倡议将不予受理。民主国际(ECI 施压集团)的卡斯滕•伯格指出,一份成功的请愿书并不会导致公众投票,甚至不会引发议会辩论。它仅仅能责成欧盟官员作出回应。目前提交的请愿书包括一份停止引进转基因作物的建议、一份永远禁止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要求,还有另一份要求在星期天关闭商店的提议。

福莱公关公司(布鲁塞尔咨询公司)的劳伦斯•莫德瑞哥认为,互联网投票的流行 “改变了游戏规则”。提议活动者过去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争取跨国支持。现在,他们通过互联网请愿计划比较容易地做到这点,同时付薪签名征集员的作用也不再那么重要。这些人甚至荼毒了加州民主(见本期的专题报告)。但IRI- E的总裁布鲁诺•考夫曼说,电子投票并不是加快民主进程的手段。瑞士的公众倡议有时需要多年才能创制成法律,这反而比加州的情形更好。

选票障碍


阳光之州的教训无疑是向直接民主的热情泼了盆冷水。当地的市民倡议被指是导致财政破产、缺乏条理和前后矛盾的民意授权。但直接民主的簇拥者坚持,加州的困境出于实践错误,而不是概念错误。有人认为,必须改革代议制(间接民主)中存在的问题。考夫曼先生指出,选民们逐步明确地要求在参与政治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对付”。成立于1971年的绿色和平组织,已经发展到将近300万名付费会员。与此同时,各政党的信任度却遭受了打击。美国“独立”派人数已经超过了无论是共和党或是民主党的人数。

然而,直接民主并非都是还政于民。奥特曼先生说,它有时也能“把人民交给了权力”。民主国家的公投数量现在可能已经远远超过了专制统治者所钟情的假公投。而铁血执政者们还在继续以操纵直接民主的方式来镇压持不同政见者,或避开议会的权力限制。去年11月,通过马达加斯加的军事政变上台后,36岁的前音乐主持人安德里•拉乔利纳呼吁全民公决批准新宪法,以保证他执政。在2009年,声称起码要执政到2030年的委内瑞拉总统乌戈•查韦斯,采用公投的形式废除了对其总统任期的限制。独裁统治者很少会失去这种选票。

直接民主的精灵一旦释出,便很难再重新装回瓶子,即便后果被证明是不正常或不正当的。奥特曼说,一旦有权通过立法,选民很少会提议投票限制自己的权力。在此层面上,政客与选民的差别不大。

 


==========================================================================

注释参考

【1】瑞士政治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1%9E%E5%A3%AB%E6%94%BF%E6%B2%BB

瑞士是歐洲中部的一個實行聯邦制度的國家,也是世界上少數實行委員制的國家,擁有一個兩院制的聯邦國會,由國會兩院選出的瑞士聯邦委員會負責施政。此外,國會也會從委員會成員中選出象徵性的聯邦總統。
除了國會與委員會之外,瑞士也實行直接民主制度,國民能夠透過公民投票複決國會法案,或是進行新法案的倡議。在瑞士,平均每年有七場投票或選舉(不包括地方選舉或投票)。
在外交上,瑞士是一個實行武裝中立的永久中立國,直到2002年才在稍微過半數的公民同意下加入聯合國。到目前為止,瑞士還沒有加入歐洲聯盟。

直接民主

瑞士实行的直接民主制度也稱為直接立法,發源於18世紀。直接立法分成兩種形式,一種稱為「複決」,另一種則是「倡議」。其中複決權是公民對於議會立法的認可與否決權。可以分成強制複決權與非強制複決權。倡議則是公民提議新法案或修改原有法案。
複決權是指當憲法受到修改時,或是政府與議會通過與憲法相關的法令時,這些提議將會自動付諸公民表決。當多數公民與多數邦都表決通過,才算是立法完成。非強制複決權,則是國會制定一般法案或是15年以上的國際條約時,不需要自動提交公民投票也可以通過。但是如果在法案通過的90天之內,有5萬人以上的公民連署,或是有8個邦的提議,那麼法案將會送交公民複決。在連署或提議送達聯邦秘書處之後,將會在4週之內展開公民投票。投票結果依照多數公民的意向,不需多數邦的支持。

除了對議會法案的複決之外,瑞士公民也可以主動提出新的法案,或是修改和取消舊的法案。當連署人數滿8萬人,那麼就可以要求全面修改憲法。政府收到要求之後,將會在6個月之內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如果提議通過,國會將會解散並且改選。當公民提議部分修改憲法,但是只有提出原則,並沒有提出明確條文時,議會可以決定是否接受。如果議會接受提議,那麼將會自行擬定法案送交公民投票。如果議會不接受,則會先將議案的成立與否送交公民投票,如果公民支持議案,那議會就會開始擬定新法案,擬定完成後再次展開公民投票。


本文由译者 skittos 提供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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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kittos 2011-4-24 04:22
本帖最后由 skittos 于 2011-4-24 05:04 编辑

1. 这篇题目的意义?

2. 之前的译文已连续被批评为“表达别扭,词组堆砌”。这篇肯定还在别呀扭呀地扭秧歌~。也是,虽然诚恳接受了批评,但感到无所适从。大概因为表达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假如没有具体被挑出别扭在哪里的话,自己不容易感觉出来。若有tx愿意指出,先在此谢过!

引用 migmig 2011-4-24 07:06
本帖最后由 migmig 于 2011-4-24 07:16 编辑
skittos 发表于 2011-4-24 03:52
International

Direct democracy


情愿立法
请愿立法?

铁掌执政者
铁血执政者?


Vox populi or hoi polloi ?
公众舆论还是普通民众?

hoi polloi  
hoi pol·loi /ˌhɔɪ pəˈlɔɪ/ n [U]
[Date: 1800-1900; Language: Greek; Origin: 'the many']
an insulting word for ordinary people
乌合之众?

民意还是民众?

1.标题的含义,窃以为就是说全民公投(直接投票)这种方式是否能真正收集民意。
2.要坚守自己的文字。

    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坚持,哪怕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坚持着。

    因为有你的坚守,世界将变得丰富多彩。

    不要放弃文字,任何东西,都在尝试和摸索中向前发展。
引用 stfmx 2011-4-24 14:55
不错啊,很好的
引用 vincent1986 2011-4-24 15:40
改革派官二代? 改革少壮派会不会更好?
引用 vincent1986 2011-4-24 15:41
其理想选项是类似于瑞士的政治形式。

理想的做法是效仿瑞士的政治形式 会不会更加通顺?
引用 vincent1986 2011-4-24 15:50
in the offing  
为时不远,即将到来 和后文照应  Pan Europe 泛欧洲比全欧洲准确,因为泛太平洋 指的是太平洋周边的国家,但不一定是所有国家。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泛欧和全欧。
引用 vincent1986 2011-4-24 15:53
pressure group  
pressure group noun [C]
a group of people who work together to try to influence what other people or the government think about a particular subjec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things they want

社会学里直接翻译成压力集团,施压集团。
引用 vincent1986 2011-4-24 15:56
They also reduce the role of paid signature-gatherers,
同时付薪签名征集员的作用也不再那么重要。会不会自然一点点?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4 20:49
回复 skittos 的帖子

Some Swiss votes are ordered by politicians, yet many, known as “initiatives”, are binding votes on national legislation triggered by citizens’ petitions. In recent years these have widened state health-insurance to cover alternative medicine; enforced deportation of foreigners guilty of serious crimes and benefit fraud; and banned the building of mosques with minarets. 原译: 瑞士的公投有些出于政客呼吁,但许多是称为 “创制” 的公投,即对由公民请愿提议而产生国家法律的投票。近年来,通过这些公投,政府的医疗保险已经扩展到覆盖替代药品保险; 增强了驱逐犯有重罪的外国人出境的措施及对福利欺诈的惩罚、并且禁止修建筑带有光塔的清真寺。
评论:Some Swiss votes are ordered by politicians 有些公投是应政客指定而作的
yet many, known as “initiatives”, are binding votes on national legislation triggered by citizens’ petitions. 但也有许多是称为 “倡议” 的公投,(你的脚注里用倡议)即由公民请愿而引发的对国家立法有约束力的投票。
alternative medicine 严格地应译成另类医学(见方舟子网站)
foreigners guilty of serious crimes and benefit fraud; 犯有重罪以及福利诈欺罪的外国人。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4 20:52
本帖最后由 yannanchen 于 2011-4-25 08:53 编辑

Helvetian zeal for direct votes skews global statistics. Nearly a quarter of all recorded national referendums have taken place there. Countries hold almost twice as many referendums as they did 50 years ago, says David Altman, a political scientist at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Chile. In the past 20 years more than 100 have introduced some sort of direct voting, says the Initiative and Referendum Institute Europe (IRI-E), a think-tank. 原译:赫尔维蒂人(瑞士人)对直接投票的热衷影响了全球的统计数据。在所有全国公民投票的记录中,瑞士一国就占居了将近1/4的投票次数。智利天主教大学的一位政治学家大卫•奥特曼指出,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一所名为“欧洲创制与复决研究所”的智囊机构(IRI-E)表示,在过去的20年中,共有100多个国家程度不同地引进了直接投票程序。
评论: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
跟50年前相比, 现在作公投的国家几乎是当初的两倍。

粗心了, 我的意思是:

跟50年前相比, 现在各个国家所作公投的次数几乎是当初的两倍。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4 21:03
So only a few countries give voters Swiss-style rights to take their own proposals to the ballot box. Of all the citizen-initiated nationwide votes recorded since the 1980s, 90% have taken place in Switzerland and six other states: Italy, Liechtenstein, Uruguay, Lithuania, Latvia and Hungary. The regional picture is different, though. Though the United States is one of the few democracies never to have held a national referendum, Californians were asked to vote on 14 local issues last year. Since 1996 Japan has had several hundred local polls.原译:因此,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给予选民“瑞士型”权利,允许他们把自己的提议放进投票箱。自1980年以来,在所有公民倡议(创制)的全国公投记录中,90%属于瑞士和其他六个国家:意大利,列支敦士登,乌拉圭,立陶宛,拉脱维亚和匈牙利。地区公投的情况则各不一样:美国虽然是从未举行全国公投的少数民主国家之一,但去年加州要求其选民对14项地方提议进行投票;日本自1996年以来,已举行了数百次地方投票。
评论: 这里的regional或local均指国内地区级别上的公投, 有别于nationwide的公投。
The regional picture is different, though. 国内地区级的公投情况则不一样(跟nationwide不一样)
日本自1996年以来,已举行了数百次地方投票。(为便于理解, 应译成地区级公投)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4 21:03
Pan-European votes are in the offing too. From April 1st 2012 the European Citizens’ Initiative (ECI) will allow petitioners in the European Union to propose legislation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Among the several criteria is finding 1m signatories (0.2% of the EU population) from a quarter of member countries. “Manifestly abusive, frivolous or vexatious” initiatives are excluded. Carsten Berg of Democracy International (a pressure group that campaigned for the ECI) notes that a successful petition does not trigger a public vote or even a parliamentary debate. It only obliges the Eurocrats to respond. Petitions already under way include a proposal to halt the introduc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crops, and one that would bar Turkey from the EU for ever. Another wants shops to close on Sundays. 原译:全欧公投已经也是触手可及。 2012年4月1日起,欧洲公民倡议(ECI)将允许欧盟会员向欧盟委员会情愿立法。准则之一是从1/4的成员国中收集100万个会员(占0.2%欧盟人口)签名。“明显毁谤、无聊琐屑或无理取闹”的倡议将被排除之外。民主国际(ECI推广督促组织)的卡斯滕•伯格指出,一份成功的请愿书并不会导致公众投票,甚至不会引发议会辩论。它仅仅能责成欧盟官员作出回应。目前已经提交的请愿书包括一份停止引进转基因作物的建议、一份永远禁止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要求,还有另一份要求在星期天关闭商店的提议。
评论:allow petitioners in the European Union将允许欧盟会员??? 这里的petitioners 是人民,不是会员(国)
准则之一是从1/4的成员国中收集100万个会员(占0.2%欧盟人口)签名 ??? 同样的问题!欧盟的成员国的人民是不是叫做会员啊? 有根据吗? 我没听说过。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4 21:06
The sunshine state’s experience certainly casts a cloud over the enthusiasm for direct democracy. Citizen initiatives there are blamed for fiscal ruin and incoherent, contradictory mandates. Fans of direct democracy argue that California’s woes stem from the practice, not the concept. Some say that flaws in representative forms of democracy make reform essential. Mr Kaufmann says that voters increasingly want to engage in politics “issue by issue”. Greenpeace, founded in 1971, has nearly 3m paying members. Over the same period, trust in political parties has shrivelled. In America “independents” now outnumber Republicans or Democrats. 原译:阳光之州的教训一定会给直接民主的热情泼下冷水。市民倡议被指导致财政破产,是缺乏条理和前后矛盾的授权。但直接民主的簇拥者坚持,加州的困境是实践错误,而不是概念错误。有人认为,民主表现形式上的缺陷说明必须改革。考夫曼先生指出,选民们越来越希望参与政治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对付”。成立于1971年的绿色和平组织,已经发展到将近300万名付费会员。与此同时,各政党的信任度却遭受了打击。美国“独立”派人数已经超过了无论是共和党或是民主党的人数。
评论:in representative forms of democracy民主表现形式上的缺陷???
硬伤一个, 美国不是直接民主的国家, 而是代议制(间接民主)。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5 21:01
yannanchen 发表于 2011-4-24 20:52
Helvetian zeal for direct votes skews global statistics. Nearly a quarter of all recorded national r ...

skittos  “现在各个国家”? 能这么整齐一致~?  发表于 2 小时前 删除 ????

请看插图。

国家的数目增加了, 公投的数目也增加了。比方说,50年前有15国, 50年后有45国, 50年前公投数目20, 50年后公投数目60. 这里比较的是公投数目, 不考虑国家是否整齐划一。比方说50年前的15国, 也许全在50年后的45国里, 也许不全在。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5 21:03
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
这个翻译的中文意思是, 在许多国家里, 每个国家的公投数目都提高了将近两倍。
显然这不是原意。 原意在于公投总数(summed over countries, regardless of their number)
引用 Ruger 2011-4-25 23:04
改革才是硬道理
引用 skittos 2011-4-26 19:02
本帖最后由 skittos 于 2011-4-26 19:09 编辑

回复 yannanchen 的帖子

Countries hold almost twice as many referendums as they did 50 years ago
原译: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
陈版:跟50年前相比, 现在各个国家所作公投的次数几乎是当初的两倍。
---------------------------------------------------
按你的翻译,成了“每个国家的公投数几乎是50年前的两倍”。正如你后面的分析,这既非作者原意,也不合常理。所以我前面调侃说“如此整齐一致”?

世界各国的公投总数也非50年前的两倍。所以我译成:许多国家(或有些国家?)
引用 yannanchen 2011-4-26 21:48
精确地说, 不加“每年”, 不加“总数”,无法比较。
注意这个比较是 regardless of number of countries的。
你的翻译:
许多国家的公民投票次数比50年前提高了将近两倍。
跟原文的意义是不合的。
引用 skittos 2011-4-27 01:51
本帖最后由 skittos 于 2011-4-27 02:02 编辑

回复 yannanchen 的帖子

陈版:我并不坚持自己的原译。在这点上不用强调了。我只是希望能读懂你的分析。

现在到底是什么 公投次数 是50年前的两倍?

国家(数量不计)  公投次数 (2009年?)

你说的 年总数指什么?

2009年的 公投次数? 图表显示:将近60
2009-50=1949,公投次数:低于10

我认为 作者的这句话: Countries hold almost twice as many referendums as they did 50 years ago 与图表没有关系。
这句只提了referendum,而图表显示了三种称呼/形式的总和:referendums,initiatives,and plebisc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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