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依
Apr 4th 2011, 9:04 by B.B. | PHNOM PENH
上月,柬埔寨外交部宣布,禁止50岁以上或月薪不到2550美元的外国男子同柬埔寨女性结婚。柬埔寨外交部发言人坤恩(Koy Kuong)在接受英语日报《金边邮报》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结婚的夫妇应当符合常规”,不要出现“类似爷爷同孙女一样的夫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50岁以上的外国男子还被禁止与同龄或大龄的柬埔寨妇女结婚。孤独和贫穷的外国女性可能对这一异议感到振奋:她们仍可同柬埔寨男人结婚。
此举并不是柬埔寨政府首次对外国男性同该国女性通婚做出的限制。据报道,韩国男性通过人贩子集团从柬埔寨(以及其他东南亚国家)获取新娘,曾引发柬埔寨政府作出禁止跨国婚姻的临时决定。去年,柬埔寨针对韩国人的通婚禁令再次生效。
不过,人权组织表示,新禁令在对柬埔寨妇女福利问题上是无效之举,并有可能涉嫌违法。其一,该禁令并不适用于那些在海外结婚的夫妇,而这就限制了阻止人贩子撮合婚姻的效力。设立工资最低标准可以阻止大量在柬埔寨工作的外国人——包括大学教师,非政府组织人员和新闻记者——同当地妇女结婚,而在海外登记的夫妻则不在此列。(参考点:柬埔寨男性的月薪低于100美元。即便在住房和商品相对昂贵的首都金边,几百元的月薪可以购买到被认为中产阶级享有的东西。)柬埔寨外交部表示,工资最低标准的设立是为了确保柬埔寨妇女享有体面的生活水平。
柬埔寨外交部坚称,该国婚姻指令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它还没有获得到议会的通过。不过,曾担任过妇女事务部长的反对党国会议员Mu Sochua表示,该指令违反了成年人结婚自愿的权利,破坏了国家通过法律渠道立法的正当法律体系。
柬埔寨人权中心主席Ou Virak表示,该指令符合政府以促进一个更美好社会的名义推行“警察文化”所采取类似而又误导的步骤。柬埔寨人权中心发现政府在干预婚姻的过程中存有过失,并注意到柬埔寨警方最近对街头性工作者采取暴力袭击的方式禁止卖淫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还会实施以强奸作为恐吓的手段。其他政府部门官员则关注于没收带有轻微色情照片的杂志和屏蔽进入含有柬埔寨色情艺术的网站。而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很多工作可做。Ou Virak 说:“如果他们要保护柬埔寨妇女免受虐待,那么他们就应该去对付那些允许人贩子团伙猖獗而接受行贿的腐败官员。”
柬埔寨人权促进和保卫联盟(LICADHO)主席方秋菊(Pung Chhiv Kek)认为,现实中虐待柬埔寨妇女的案例应当受到官员的更多关注。她还强调,政府官员的工作还需更为有效地加以引导。促进人权联盟和其他非政府组织试图强调困扰柬埔寨强奸案处理的系统性问题。大赦国际去年报告称,警察经常接受强奸犯(包括虐童犯)的行贿,对受害人的投诉置之不理或强迫双方庭外和解。同样,一个旨在遏制硫酸袭击(女性是主要受害者)案件的法律草案已在政府委员会搁置一年。此举并非说明,禁止强奸以及其他暴力行为的法律毫不存在。但人们似乎可从中看出,在审查制度和5月至12月份婚姻事件上的兴奋卖点是一种分散相关负责部门注意力的方式。“如果政府要保护妇女,那么最好是加强对[这些]法律的执行,”方秋菊说。“规范道德并不是保护女性的有效方式。”
近年来,柬埔寨在一直寻求大量外资的注入,同时对外国存在的影响予以排斥。去年,柬埔寨政府警告外国使馆和非政府组织禁止干涉该国内政。柬埔寨外交部在给各国大使馆的一封公开信中表态:“柬埔寨是不是香蕉共和国”。柬埔寨外交部发言人坤恩向德新社毫无风趣地补充说:“我们不能接受任何负面批评”。联合国驻柬埔寨干事以及人权办公室的负责人呼吁民间社会和捐助者对柬埔寨进行增援,但却受到了柬埔寨政府将他们驱逐出境的威胁。
http://www.economist.com/blogs/b ... g_morality_cambodia
本文由译者 captain21 提供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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