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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2] 在巴黎大宫邂逅的女孩

2013-1-4 17:47| 发布者: migmig| 查看: 45802| 评论: 23|原作者: chengius

摘要: 一段青春期的苦恋,促成了一部颇具影响却又被人忽视的法国文学经典
美丽的约定【注1】

在巴黎大宫邂逅的女孩
【注2】

一段青春期的苦恋,促成了一部颇具影响却又被人忽视的法国文学经典

Dec 22nd 2012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萨尔·帕拉戴斯是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一书的主角。他花了三年时间穿越美国,其间只带了一本书。在开往圣路易斯的“灰狗”大巴上,他掏出一本从好莱坞某个摊上顺来的二手书:《美丽的约定》。但亚利桑那州的美景让他沉醉,于是他最终决定把书抛到一旁。

这便是《美丽的约定》(法文原名《了不起的摩尔纳》)在英语人群中的命运写照。阿兰-福涅尔的这部作品是法国最流行的小说之一,但在英语文学中却始终不入主流:近百年来,这本诡异严肃、哀婉至极的小说虽然大受推崇,却没有多少读者。亨利·米勒对小说主人公敬重有加。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借用了它的书名(还有评论家认为,《盖茨比》中的叙述者尼克·卡洛威和他那位相思成疾的朋友,正是以《约定》的主要人物为模板)。约翰·福尔斯则声称,自己的每部作品都有《约定》的影子:“我知道它有很多缺点,但它是我终生挥之不去的东西”;说到这里,他长叹一声,似乎想要摆脱这种痴迷。

2013年是《约定》的百年华诞。尽管不乏名家推崇,但这本著作的地位却岌岌可危。在布尔日市附近的福涅尔儿时故居,慕名前来的人日渐稀少。英美读者现在往往会选择更加深奥、哲学味更明显的法国作家。十年前,英国书迷托拜厄斯·希尔就注意到,《约定》之所以尚未没落,是靠“几近不可闻、可信度很差的传言”。

为何在英语人群中,众多读者对一本备受文坛巨匠推崇的作品却知之甚少?而一篇朴实怀旧的青春爱情故事,又如何会对铁杆书迷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有人喜欢的是它富有诗意的语言,其他人则喜欢它故事情节中旁支错节的神秘。小说平实的字里行间散发着哀婉凄越,令许多人为之心醉;用一位评论家的话来说,“宛如那荒原上的雾霭”。然而,它的魅力有一部分是源自作者的浪漫人生和英年早逝,还有一位女子的故事:是她给了作者创作的灵感。

短暂的邂逅


照片中的便是小说作者亨利·福涅尔,而现在人们往往更熟悉他的笔名。他的一生都围绕着1905年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展开。这一幕在罗伯特·吉布森的重要传记《青春的终点》中有过描述:当时,18岁的福涅尔刚在巴黎大宫参观完一个艺术展,一位与另一年长女子同行的少女进入了他的眼帘。福涅尔对少女一见倾心,于是尾随二人过河,来到左岸的一所公寓门前。此后,只要学业容许,他就会来到这座楼前。由于没有勇气敲门,他只好在屋外的街道徘徊。十天之后,他终于再次见到了那位少女:这次,她是独自一人去做弥撒。见到上前搭讪的福涅尔,少女有些警惕,但也为他的殷勤芳心暗喜,便同意和他一起沿着塞纳河畔散步。

福涅尔告诉姑娘,他是作家(也或者说的是,他会成为作家),正在巴黎学习,父亲是一所乡村学校的校长。少女则告诉福涅尔,她叫伊芳娜·葵瑞珂特,在巴黎亲戚家做客,明天就要走了。按照她的要求,二人在荣军大桥道别。流连在原地的福涅尔发现,少女曾两次回眸。其中的意味让他数年之后仍在揣测:“她是想从远处无声地重申自己的命令,要我不要尾随?还是想让我再看看她的容颜?”

这次邂逅本该在青春期的记忆中渐渐淡去,但福涅尔却久久不能忘怀。二人第一次见面的周年纪念日,他来到巴黎大宫的台阶上苦苦等待(虽说在理性占上风的时候,他也明白伊芳娜不会出现)。他时常回到那所公寓门前,期待着她出现在窗口。“她”这个词频繁出现在福涅尔的信中,大写的首字母意味深长。

生活的其他失意,将幼稚的爱慕催化为浓烈的情感。福涅尔两次高考落榜,眼看同学纷纷毕业,自己却成了大龄留级生。义务兵役让他免受第三次挫折,却又带来两年抑郁的从军生涯。1909年,他回到巴黎与父母同住。“青春已逝、一事无成的感觉”让他饱受煎熬。

福涅尔也试图联系伊芳娜,但结果却让他更加失望。1907年7月,当他终于登门拜访那所公寓时,却被门房告知伊芳娜已于去年冬天出嫁。两年后,依旧郁郁寡欢的他雇了一名私家侦探。他拿到了伊芳娜的住址,也得知她已为人母。

这些消息令福涅尔苦闷不已。在与伊芳娜相识五年之后,他仍将自己的迷恋称为一种“病”。有时,他也真的抑郁成疾,并因此数度发烧。不过,这也符合他倾慕却不愿亲近的天性。年轻的福涅尔喜欢英国,并曾在伦敦西郊的奇斯威克进修英语,那几个月是他难忘的日子:那里有他喜欢的香茶、果酱,还有因偶像狄更斯出名的历史建筑。唯一的缺憾是英国女孩的世故让他不安:她们“太容易对人亲近了”。

而且,有了伊芳娜这位缪斯女神,福涅尔在文学事业上的进展也快得惊人。他最初发表的诗歌全是致献给从未在诗中出现的女孩。因为这些作品,他成了《巴黎日报》文学漫谈的专栏作家,并同安德烈·吉德、保罗·克劳德尔等法国当红作家成了朋友(也令这些人着恼)。他还会同小说家查理斯·裴盖和出版商加斯顿·伽利玛德,组建了一个特立独行的橄榄球俱乐部。此外,他还教过托马斯·艾略特一阵子法语。1912年,福涅尔进入上流社会,为法国前总统之子克劳德·卡西米尔-佩里埃担任私人秘书,并为他起草演讲稿。

桃花运也终于来了。他与一位女帽商的恋情磕磕碰碰,持续了很长时间。有次,在他门前的人行道上,一个女邻居将字条从窗口抛到他的面前;从此二人有了私情。(女邻居的丈夫察觉妻子的不忠,却弄不清第三者是谁。在他发誓干掉情敌之后,这段私情也就此结束。)

幻想与现实

然而这些情人都无法与伊芳娜相比。福涅尔最终相信,只有用最盛大的示爱方式,才可能赢得她的芳心。1912年年底之前,他总是随身带着一封信,那是写给七年以来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信中这样写道:“你让我别无选择,只能用一种方式与你与重逢谈心,那就是在文学界成名。我的一部小说即将杀青,今冬便会付梓。整部小说都围绕着你展开,那个我无缘相知的你。”

事实上,福涅尔的文学抱负并非源自巴黎大宫外的那次邂逅,无论当时他触电的感觉有多强烈。早在多年之前,当他和妹妹在父亲的校舍中,一遍又一遍翻看奖励优等生的图书时,他就已经立下志向。尽管如此,在1913年秋出版的《约定》中,伊芳娜依旧是无可争议的灵魂人物。

书中,17岁的奥古斯丁·摩尔纳被送到一所乡村学校寄读。在那里,他和书卷气十足的弗朗索瓦·苏瑞尔成了朋友(后者是校长的儿子,也是故事的叙述者)。同学们把摩尔纳当作偶像,给了他一个“了不起”的称号。几个月后,他无意间闯入了一座破败的庄园,目睹了一场奇特的婚礼和身着华丽古装的客人,并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少女。然而在此之后,他却无法找到这座奇怪的庄园和那位神秘的少女。在他的寻梦之旅落幕之前,一个书中角色因为自杀未遂而惨遭毁容,而一名年轻女子因为一夕偷欢而沦落风尘。

这是一个现实与幻想交织的故事。怀旧的背景源自作者儿时的故乡,它位于法国中北部,四周是荒原和沼泽;福涅尔思乡成疾,其程度与对伊芳娜的相思之苦几乎不相上下。书中的一些经历和评述最初见于福涅尔的书信,几段文字甚至是原文照搬。不过,作品的幻想元素颇有英国冒险小说名家的风范,比如一夜之间凭空消失的马戏团,就会让人想起吉卜林、史蒂文森、威尔斯和笛福等人的作品。小说开头有一章引用了《鲁滨逊漂流记》。

小说中神秘的女主角也叫“伊芳娜”。将真实与虚幻拼接起来的,正是她与摩尔纳的相识。这一幕忠实地再现了1905年的那次邂逅(福涅尔早已将之载入笔记之中)。书中,摩尔纳此后一直苦苦追寻,但其间却铸成大错;对此,小说有时赞其不懈,有时怒其不争。不过,书中的角色至少能有一个团圆的结局,虽说有些悲情,也算为作者圆了一个梦。但在现实中,梦依旧是梦。

1913年之前,福涅尔有种种理由让自己摆脱相思之苦。五月,斯特拉文斯基的芭蕾舞剧《春之祭》首次公演(这场公演险些演变成了一场暴乱,因此闻名至今)。观剧归来的福涅尔非常兴奋。那天晚上,他与自己老板的妻子、著名演员西蒙妮·卡西米尔-佩里埃有了私情。从此,二人开始了一段不伦之恋。为了激起伊芳娜的谴责,福尔纳给她写了一封信,不过从未寄出。信中这样写道:“请你务必明白,这些丑闻绝非戏言。无论你身在何方,我都不愿和你天涯相隔。”

不过,最终让二人重逢的并非满是泪痕的书信,而是他们共同的熟人(虽说福涅尔肯定觉得这不可思议)。伊芳娜的姐姐从朋友口中得知福尔纳的相思之苦,便鼓励妹妹与之见面。1913年7月,在伊芳娜的亲自安排下,二人在法国西海岸的罗舍福尔重逢。当年巴黎大宫外的女孩还记得两人上次谈话的许多小细节,并且承认她曾经常忆起那些情形。

福涅尔在笔记中潦草地摘录了一些二人的对话,这些话肯定是让他悲喜参半。女孩告诉他:“如果你三年前来的话,或许一切都有可能。”福涅尔将情书交给伊芳娜,但女孩立即递了回去,同时苦口婆心地表明,他幻想的未来现在已不可能实现。她向福涅尔引荐了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又邀请他去布雷斯特的家中做客,并告诉他:“我先生会带你去乡下看看”。

从重逢到殒落


双方都希望,罗舍福尔的重逢可以治好福涅尔的相思病。回到巴黎后,他向情人西蒙妮坦白了这次秘密之行。两人为此大吵了一架,而后又热切地重归于好,福涅尔也发誓要戒掉青春期的痴恋。可是,伊芳娜仍在给他写信,而福涅尔则给她寄去了正在连载《约定》的《新法兰西评论》。收到伊芳娜加了评注的报纸后,福涅尔在终稿中吸收了她的注文。1913年9月,伊芳娜发了一封更为私密的书信,但很快又通过中介追回。信的内容现在无人知晓。

那年秋天,福涅尔在两个有夫之妇中间摇摆不定。一边是声称爱他却又不愿离婚的西蒙妮,一边是口中无意却又举止相悖的伊芳娜。换作以前,这样的两难抉择可能早已让福涅尔不知所措,但现在却让他下了决心。同年10月,他将《约定》终稿的一本试样寄给了伊芳娜(另一本寄给了她的丈夫),并用潦草的笔迹在书中写下题献,日期是“1905年6月1日至1913年10月25日”。那是他对自己数年相思的纪念:纪念它的意义,也纪念它的结束。

第二年秋,战争爆发。西蒙妮终于同意在战后离婚,并嫁给福涅尔。然而私下,福涅尔却不指望自己能活着回来。随着许多朋友的离世,他深信自己的生命可能也很短暂。1912年间,他已失去了两位旧时同窗:一位死于吸食吗啡过量;另一位则在自己与未婚妻的婚姻遭拒后,饮弹自尽,死时年仅24岁。

去前线的途中,福涅尔开始销毁自己的过去。他让自己的朋友、小说家玛格丽特·奥窦克丝烧毁两封长信,信的内容是他的罗舍福尔之旅。他还写信告诉妹妹,如果自己阵亡,请她烧掉与西蒙妮无关的文章。但在给西蒙妮的短信中,他却用更为宽慰的语气说道:“谨向我们未来的幸福和儿女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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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卡普里奥饰演的盖茨比:最新版的摩尔纳后裔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几周里,参战各方尚未挖好战壕,防线随时都在变化,遭遇战也此起彼伏。1914年9月22日,福涅尔中尉率领连队进入凡尔登南面的丛林。附近的法国巡逻兵发现了一所德军的战地医院,随后与敌方交火。福涅尔的连队加入了战斗。

这场战斗只有少数几人幸存,谁也不知道中尉的下落。法国官方把他列入阵亡名单,但没人找到他的遗体。他的母亲、妹妹和情人向前线写了一个月的信,内容一封比一封绝望。1918年战争结束时,她们盼望着他能出现在某个德军战俘营,骨瘦如柴但却依然在世;可一切等待都是徒劳。此后人们也曾多次试图弄清他的遭遇,但结果令人心寒。数十年后,一份写于1920年代的德军报告浮出水面。报告称,那一战幸存的法国士兵由于袭击医疗设施,已被立即执行枪决。

1991年,福涅尔和部下的遗骸被研究人员发现。他们是在阵亡后被就地掩埋。福涅尔的最后一张照片令人心悸:狭小的墓中躺着21具骷髅,它们分作两排,每排10个,上面横弃着另一具骷髅;从制服辨认,躺在一个角落里的残骸便是福涅尔,他的头颅已落到一边,下颌大张。胸部中弹意味着他是死于战火。

消逝于战场


在生命的最后一年里,福涅尔已经摆脱了自己的幻梦。但在他死后,这些幻梦却成了他的标志。1913年,《美丽的约定》以微弱劣势痛失法国最高文学奖——龚固尔奖。可是,战争让它有了远甚于此的名气:在目睹战争的残暴之后,许多幸存者都非常欣赏这部追忆纯真的挽歌。

在英语人群中,福涅尔的读者大多是在学校接触到《约定》一书。但随着语言(特别是法语)变得不再流行,他的名气也越来越小。或许是因为《约定》无法列入任何文学运动或流派,它也并未成为学位课程的必修读本。牛津大学的帕特里克·麦吉尼斯认为:“它既无师承,也无后继。它是自己给自己的纪念碑。”

而且它的英文版书名一直在变,这一点也是无益。《大个子摩尔纳》、《伟大的摩尔纳》、《非凡的摩尔纳》,这些曾经用过的书名都已作古。《迷途者》和《失落的庄园》等版本略去了元音过多的主角名字,结果更加成功。不过许多出版商只是简单地保留法语书名。此外,作者不合常规的笔名也是不利因素。“阿兰-福涅尔”只能算半个化名,其中的连字符原本是为了不与某位赛车手混淆,但却显得很是怪异。福涅尔第一次用这个笔名的时候,就有编辑把它写错;即便现在,类似的错误也很常见。

有人认为,这部作品本来就难免日渐式微。在他们看来,小说的伤感情怀过于矫揉,故事情节也过于造作。出版商为了渲染其中的多愁善感,往往会用田园风光和青春少年作为封面。这很好地概括了故事的第一部分,却难以描述其余章节的奇特之处。

grand_palais_girl.jpg
传奇女子伊芳娜·葵瑞珂特

福尔斯将《约定》一书称作“欧洲文学史上最伟大的青春期小说”。他认为,有人诋毁这本书,是因为不愿由此想起“他们竭力想从自己生命中抹去的品行和情感”。菲茨杰拉德则将福涅尔的主题隐藏在更为复杂的背景中:盖茨比并不比莫尔纳成熟,但年龄和财富让他显得更加世故。令人欣喜的是,在当代小说家中,仍有一小部分人以福涅尔的影响为荣。在罗丝·特里曼的小说《就这样和她相遇》中,年轻的男主角在巴黎一家旧书店买下一本《美丽的约定》,而书店老板“似乎对失去这本书非常痛心”。而在大卫·米歇尔的作品《黑天鹅绿野》中,有个精神病人每天都要重温《约定》。

评论家们已经解开了关于《约定》一书的大部分谜题。福涅尔悲凄的遗照让他的下落不再成谜,而伊芳娜的真实身份也在她死后得以公开。尽管如此,对于福涅尔在巴黎大宫邂逅的女孩,那个赋予他艺术灵感的女神,人们依然知之甚少。《约定》是法国最富盛名的小说之一,但对于自己在书中的角色,她终生不愿谈及,到了晚年甚至无法忆起。于是,当小说在当地渐渐成名时,她的儿女也只能从父亲口中听到这个故事。

1939年,伊芳娜因未能拜访福涅尔的妹妹而向对方致歉(后者当时是福涅尔故居的监护人)。她在信中写道:“我最好还是留在令兄给我的光环之中。”或许,作为书中女主角的灵感原型,保持同样遥不可及的形象是明智的。又或者,任何尘世之人,终究无法体现出福涅尔在书中描绘的所有痴迷与眷恋。



译注:
【1】该书常见的中文译名有《美丽的约定》、《旧梦》、《大莫纳》、《失落的庄园》等。
【2】巴黎大宫:座落于香榭丽舍大街,是为迎接1900年巴黎国际博览会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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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我是烟囱哥 2013-1-3 11:20
少见的把人物与人物作品完美契合的文章。读后不禁感叹,生活永远比小说精彩。感谢翻译!
引用 gundam_kila 2013-1-3 12:52
我想起了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故事……爱情总是美好的催化剂
引用 lemon213 2013-1-3 14:47
LZ译得很好啊~~Mark学习一下~~
引用 dqzxf 2013-1-3 15:55
译文朗朗上口,故细细读来。顺便挑点毛病。
第一段:
SAL PARADISE, hero of Jack Kerouac’s “On the Road”, carries only one book on his three-year travels across America. On a Greyhound bus to St Louis he produces a second-hand copy of “Le Grand Meaulnes”, stolen from a Hollywood stall. Entranced by the Arizona landscape, he decides not to read it after all.
萨尔·帕拉戴斯是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一书的主角。他花了三年时间横穿美国,其间只带了一本书。在开往圣路易斯的“灰狗”大巴上,他掏出一本从好莱坞某个二手书摊上顺来的《美丽的约定》。但亚利桑那州的美景让他沉醉,于是他最终决定把书抛到一旁。

1、travels across America 横穿美国

问题:是横穿还是纵贯?目的是什么?大概是“穿越美国的旅行”吧。

2、stall
a stand, booth, or compartment for the sale of goods in a market or large covered area
(市场等的)货摊,摊位
所以应该是“从货摊上顺来的二手书”。


引用 dqzxf 2013-1-3 16:36
第二段
Such is the fortune of Alain-Fournier’s story, one of France’s most popular novels, in the English-speaking world. Much loved yet little read, for almost a century this strange, earnest and inconsolable novel has haunted the fringes of fiction. Henry Miller venerated its hero; F. Scott Fitzgerald borrowed its title for “The Great Gatsby” (and some critics think Fournier’s main characters were models for Nick Carraway, Fitzgerald’s narrator, and his lovelorn pal). John Fowles claimed it informed everything he wrote. “I know it has many faults,” he sighed, as if trying to shake the obsession, “yet it has haunted me all my life.”
这便是《美丽的约定》(法文原名《了不起的摩尔纳》)在英语人群中的命运写照。阿兰-福涅尔的这部作品是法国最流行的小说之一,但在英语文学中却始终不入主流:近百年来,这本诡异严肃、哀婉至极的小说虽然大受推崇,却没有多少读者。亨利·米勒对小说主人公敬重有加。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借用了它的书名(还有评论家认为,《盖茨比》中的叙述者尼克·卡洛威和他那位相思成疾的朋友,正是以《约定》的主要人物为模板)。约翰·福尔斯则声称,自己的每部作品都有《约定》的影子:“我知道它有很多缺点,但它是我终生挥之不去的东西”;说到这里,他长叹一声,似乎想要摆脱这种痴迷。

1、阿兰-福涅尔的这部作品是法国最流行的小说之一,但在英语文学中却始终不入主流
问题:英语文学是用英语写作的文学作品,这本小说的原作是用法语写的,是翻译成英文的,所以不可能成文英国文学的一部分,更谈不上入主流了。后半句是译者自己添加的,原文没有这个意思。

2、haunted the fringes of fiction 没有译出。
引用 dqzxf 2013-1-3 20:24
本帖最后由 dqzxf 于 2013-1-3 20:27 编辑

第三段

1、 A decade ago, one British fan, Tobias Hill, noted that the book survived through “a barely audible system of Chinese whispers”.
原译:十年前,英国书迷托拜厄斯·希尔就注意到,《约定》之所以尚未没落,是靠“中文读者几近不可闻的声音”。

分析:Chinese whispers 是一种游戏。一些人围坐在一起,开始是一个人用耳语告诉身边的人一句话,然后一个再告诉下一个。最后的一个人将他听到的话告诉众人。一般来说经过几个人的传话,原话的意思已被大大改变了,引得众人一笑。

结论:“中文读者几近不可闻的声音”是望文生义,完全错误。
引用 dqzxf 2013-1-4 04:38
dqzxf 发表于 2013-1-3 16:36
第二段
Such is the fortune of Alain-Fournier’s story, one of France’s most popular novels, in the  ...

“不如主流”是指的后面“haunted the fringes of fiction”。

第二段这个词后面的部分都是对“haunted the fringes of fiction”的注释。大概意思是很多小说中都可见到这部作品的影子。
引用 discomize 2013-1-4 13:15
文章太棒了!

He twice failed his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
福涅尔两次高考落榜
(这个太可乐,哈哈,为了不影响全文风格建议淡化)

The letter he had drafted for Yvonne, still unsent
福尔纳给她写了一封信,不过从未寄出。
同样没有寄出
(下文说到当面递交被退回)
引用 dqzxf 2013-1-4 19:57
第三段再议:
A decade ago, one British fan, Tobias Hill, noted that the book survived through “a barely audible system of Chinese whispers”.

译者改译:十年前,英国书迷托拜厄斯·希尔就注意到,《约定》之所以尚未没落,是靠“几近不可闻、可信度很差的传言”。

评论:“a barely audible system of Chinese whispers” 译得还是不对。Chinese whispers是system的定语。意思是说这是一个系统,一个外人难以听到的传话系统,类似于“Chinese whispers”的系统。

试译:十年前,一个英国书迷托拜厄斯·希尔就注意到,人们之所以到现在还记得这本书,是由于“类似打电话游戏那样口口相传”的结果。
      
引用 dqzxf 2013-1-4 20:22
第四段

1、 Some love the poetry of its language, others the interlocking mysteries of its plot.
原译:有人喜欢的是它富有诗意的语言,其他人则喜欢它故事情节中旁支错节的神秘。

interlock:.](of two or more things) engage with each other by overlapping or by the fitting together of projections and recesses
使连锁;使连结;使互相扣住

试译:有人喜欢书中富有诗意的语言,而有人喜欢的是书中一环紧套一环的神秘故事情节。
引用 chengius 2013-1-4 22:52
dqzxf 发表于 2013-1-4 04:38
“不如主流”是指的后面“haunted the fringes of fiction”。

第二段这个词后面的部分都是对“haunted  ...

谢谢。这个句子的译文我拆得有点太散了,语序变动得有点大,而且处理得有些粗略。

我之前也认为这段后面的部分就是注释。但是“fringe”这个词让我有些困惑:把Henry Miller归入fringe我可以理解,但是把F. Scott Fitzgerald和John Fowles也归入fringe我就有些想不通了。

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这段的第二句是对第一句的“fate”进行解释,而第三句到下一段段末的内容是对第二句的注释。
引用 李天歌 2013-1-5 14:52
On a Greyhound bus to St Louis he produces a second-hand copy of “Le Grand Meaulnes”, stolen from a Hollywood stall.
为什么stolen是偷啊?至于偷一本二手书吗?应该是指这本书很便宜,英语steal是有很便宜就像偷来的意思的。
引用 kelly0929 2013-1-6 18:54
What is more, with Yvonne as his muse Fournier’s literary career gathered startling speed.  而且,有了伊芳娜这位缪斯女神,福涅尔在文学事业上的进展也快得惊人。

评:muse: A muse is a person, usually a woman, who gives someone, usually a man, a desire to create art, poetry, or music, and gives them ideas for it. 国此可以看出,muse这里直接译为缪斯女神似乎不妥。

建议:而且,福涅尔从伊芳娜身上汲取创作源泉,其文学事业随之蒸蒸日上。
引用 dalong201314 2013-1-12 14:54
学习中。。。3Q。。。
引用 保罗二世 2013-1-13 14:22
翻译的真好!我逐句学习了。
第五段,有句话稍微改下,不知道能不能更顺口:
与一年长妇女同行的少女步入了他的眼帘。
引用 flysnow29 2013-1-22 21:00
学习啦~
In 1918 they waited vainly for him to emerge, scrawny but alive, from some German camp.
1918年战争结束时,她们盼望着他能出现在某个德军战俘营,骨瘦如柴但却依然在世

emerge  from 是不是出来啊~
1918年战争结束时,她们盼望着他能从某个德军集中营活着出来,哪怕骨瘦如柴。
引用 aubreychen 2013-1-24 11:34
翻译得真不错...hats off
By 1913 he had reason to rid himself of his preoccupation, one way or another. In May he began an affair with Simone Casimir-Périer, a well-known actress and the wife of his employer. (Their relationship started in secret the night Fournier returned excitedly from the now-famous near-riot at the premiere of Stravinsky’s “The Rite of Spring”.) The letter he had drafted for Yvonne, still unsent, was intended to provoke a denouement. “I beseech you to take quite seriously these dreadful words,” he wrote. “I have no desire to live far from wherever you may be.”
1913年之前,福涅尔有种种理由让自己摆脱相思之苦。五月,斯特拉文斯基的芭蕾舞剧《春之祭》首次公演(这场公演险些演变成了一场暴乱,因此闻名至今)。观剧归来的福涅尔非常兴奋。那天晚上,他与自己老板的妻子、著名演员西蒙妮·卡西米尔-佩里埃有了私情。从此,二人开始了一段不伦之恋。为了激起伊芳娜的谴责,福尔纳给她写了一封信,不过从未寄出。信中这样写道:“请你务必明白,这些丑闻绝非戏言。无论你身在何方,我都不愿和你天涯相隔。”
--------------------------------------------------------------------------------
第一句 不是 种种理由 ,是 不论用何种方式(本段下面列出的两种literarily one way:affair,another:写信寻求closure)他有理由...
The letter he had drafted for Yvonne, still unsent, was intended to provoke a denouement. “I beseech you to take quite seriously these dreadful words,” he wrote. “I have no desire to live far from wherever you may be.”
这里说的dreadful words应该并不是affair,而是说信中provoking denouement的部分.....
引用 amy_minger 2013-3-5 14:23
为三级准备,第一篇,记号一下。
引用 lily_scent 2013-3-11 16:01
但它是我终生挥之不去的东西

有个很文艺的版本!^^: 然而倾我一生,仍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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